建筑垃圾处理百科知识要点有哪些-建筑垃圾处理百科知识要点有哪些内容

安全员考试网提供2022年安全员证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条件,考试试题,成绩查询,安全员考试大纲等信息~下面小编接着为大家回答:2022年山西地区安全员考试什么时候报名?官网,一起来看看吧!

一、注意事项

1、考建筑专职安全员C 的学员必须提前报名,在考核系统中报名后由系统统一安排考试。

2、报考安全员C 的学员无法预计具体考试时间,每月底的时候可以得知下个月考试的批次,但是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培训时间一般是在考前一周才会公布的,考生们要提前做好准备。

二、报考条件

(一)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代表人除外),精神智力健康,具备完全的行民事能力。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离职以及其他企业工作人员不可报名。

(三)学历及要求:安全员分为三类,不同类别对于学历要求是不同的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为大专以上学历。除企业法人之外,其余参考人员需一级建造师证书与企业聘书方可报名;

2、项目负责人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同时从事相关工作;

(四)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以及行使能力。

(五)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只能对一家企业负责。

三、考试科目

安全员考试一共考以下两个科目 ,

《安全员专业基础知识》:单选题30道,每题2分;多选题10道,每题4分。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安全员专业管理实务》:单选题20道,每题2分;多选题5道,每题4分;判断题10道,每题2分;案例题2题,共计5小题每题4分。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大纲(B本)(2021修改版)

1.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公布,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5《劳动法》、《工会法》、《环境保护法》相关安全生产规定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

1.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相关规定立法目的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相关规定

1.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有关规定

1.10《工伤保险条例》涉及认定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事故类别、伤害分析、伤害程度、分类的规定

1.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1.1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9号)相关规定

1.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77号) 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14《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京建法〔2015〕3号相关规定

1.1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相关规定

1.1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相关规定

1.1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相关规定

1.18《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

1.19《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

1.2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85号政府令)相关规定

1.21《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10号)相关规定

1.22《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0版行政处理部分)相关规定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要点

2.1掌握国家生产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熟悉1.1-1.2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并掌握其要点

2.2掌握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职责;熟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相关规定涉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等相关规定

2.3掌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17〕28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京建法〔2019〕16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规定(试行)》(京建法〔2019〕18号)

2.4掌握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熟悉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2.5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及其实施策划;了解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容

2.6掌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0号);了解《建筑施工项目从业人员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8〕4 号)

2.7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京建法〔2019〕14号)

2.8掌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管理的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GB11/945-2012)

2.9掌握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9〕3号)

2.10 熟悉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5〕15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版)(京建发〔2019〕13号)

2.11熟悉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内容及规定;了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17)

3.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技术管理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3.1掌握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了解《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32-2014);了解《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了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

3.2掌握脚手架搭设及作业防护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了解《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16)、《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京建法〔2012〕4号)

3.3掌握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了解《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201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标准》(T/UCST006-2019)2019-06-18

3.4掌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相关规定

3.5掌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了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

3.6掌握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工程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16)、《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DBJ01-502-99)

4.劳动防护用品与生产安全事故急救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4.1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的使用标准》(JGJ184-2009);了解《头部防护安全帽》(GB2811-2019)、《安全带》(GB6095-2009)、《足部防护安全鞋》(GB21148-2020)

4.2现场急救知识内容及规定;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了解《急救药箱配置标准》(GBM281745)

5.绿色文明施工管理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5.1绿色施工管理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05-2014)、《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T513-2018)

5.2环境保护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人民政府令:第293号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了解《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5.3文明施工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规范》(DB11T1132-2014)、《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9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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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玉溪地区安全员考试什么时候报名?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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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

1、考建筑专职安全员C 的学员必须提前报名,在考核系统中报名后由系统统一安排考试。

2、报考安全员C 的学员无法预计具体考试时间,每月底的时候可以得知下个月考试的批次,但是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培训时间一般是在考前一周才会公布的,考生们要提前做好准备。

二、报考条件

(一)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代表人除外),精神智力健康,具备完全的行民事能力。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离职以及其他企业工作人员不可报名。

(三)学历及要求:安全员分为三类,不同类别对于学历要求是不同的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为大专以上学历。除企业法人之外,其余参考人员需一级建造师证书与企业聘书方可报名;

2、项目负责人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同时从事相关工作;

(四)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以及行使能力。

(五)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只能对一家企业负责。

三、考试科目

安全员考试一共考以下两个科目 ,

《安全员专业基础知识》:单选题30道,每题2分;多选题10道,每题4分。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安全员专业管理实务》:单选题20道,每题2分;多选题5道,每题4分;判断题10道,每题2分;案例题2题,共计5小题每题4分。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大纲(B本)(2021修改版)

1.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公布,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5《劳动法》、《工会法》、《环境保护法》相关安全生产规定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

1.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相关规定立法目的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相关规定

1.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有关规定

1.10《工伤保险条例》涉及认定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事故类别、伤害分析、伤害程度、分类的规定

1.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1.1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9号)相关规定

1.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77号) 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14《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京建法〔2015〕3号相关规定

1.1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相关规定

1.1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相关规定

1.1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相关规定

1.18《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

1.19《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

1.2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85号政府令)相关规定

1.21《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10号)相关规定

1.22《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0版行政处理部分)相关规定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要点

2.1掌握国家生产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熟悉1.1-1.2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并掌握其要点

2.2掌握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职责;熟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相关规定涉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等相关规定

2.3掌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17〕28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京建法〔2019〕16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规定(试行)》(京建法〔2019〕18号)

2.4掌握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熟悉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2.5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及其实施策划;了解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容

2.6掌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0号);了解《建筑施工项目从业人员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8〕4 号)

2.7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京建法〔2019〕14号)

2.8掌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管理的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GB11/945-2012)

2.9掌握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9〕3号)

2.10 熟悉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5〕15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版)(京建发〔2019〕13号)

2.11熟悉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内容及规定;了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17)

3.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技术管理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3.1掌握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了解《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32-2014);了解《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了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

3.2掌握脚手架搭设及作业防护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了解《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16)、《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京建法〔2012〕4号)

3.3掌握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了解《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201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标准》(T/UCST006-2019)2019-06-18

3.4掌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相关规定

3.5掌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了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

3.6掌握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工程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16)、《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DBJ01-502-99)

4.劳动防护用品与生产安全事故急救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4.1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的使用标准》(JGJ184-2009);了解《头部防护安全帽》(GB2811-2019)、《安全带》(GB6095-2009)、《足部防护安全鞋》(GB21148-2020)

4.2现场急救知识内容及规定;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了解《急救药箱配置标准》(GBM281745)

5.绿色文明施工管理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5.1绿色施工管理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05-2014)、《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T513-2018)

5.2环境保护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人民政府令:第293号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了解《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5.3文明施工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规范》(DB11T1132-2014)、《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9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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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建筑人士,哪位能提供一份齐全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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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

1、考建筑专职安全员C 的学员必须提前报名,在考核系统中报名后由系统统一安排考试。

2、报考安全员C 的学员无法预计具体考试时间,每月底的时候可以得知下个月考试的批次,但是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培训时间一般是在考前一周才会公布的,考生们要提前做好准备。

二、报考条件

(一)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代表人除外),精神智力健康,具备完全的行民事能力。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离职以及其他企业工作人员不可报名。

(三)学历及要求:安全员分为三类,不同类别对于学历要求是不同的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为大专以上学历。除企业法人之外,其余参考人员需一级建造师证书与企业聘书方可报名;

2、项目负责人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同时从事相关工作;

(四)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以及行使能力。

(五)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只能对一家企业负责。

三、考试科目

安全员考试一共考以下两个科目 ,

《安全员专业基础知识》:单选题30道,每题2分;多选题10道,每题4分。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安全员专业管理实务》:单选题20道,每题2分;多选题5道,每题4分;判断题10道,每题2分;案例题2题,共计5小题每题4分。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大纲(B本)(2021修改版)

1.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公布,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5《劳动法》、《工会法》、《环境保护法》相关安全生产规定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

1.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相关规定立法目的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相关规定

1.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有关规定

1.10《工伤保险条例》涉及认定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事故类别、伤害分析、伤害程度、分类的规定

1.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1.1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9号)相关规定

1.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77号) 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14《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京建法〔2015〕3号相关规定

1.1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相关规定

1.1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相关规定

1.1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相关规定

1.18《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

1.19《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

1.2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85号政府令)相关规定

1.21《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10号)相关规定

1.22《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0版行政处理部分)相关规定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要点

2.1掌握国家生产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熟悉1.1-1.2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并掌握其要点

2.2掌握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职责;熟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相关规定涉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等相关规定

2.3掌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17〕28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京建法〔2019〕16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规定(试行)》(京建法〔2019〕18号)

2.4掌握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熟悉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2.5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及其实施策划;了解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容

2.6掌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0号);了解《建筑施工项目从业人员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8〕4 号)

2.7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京建法〔2019〕14号)

2.8掌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管理的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GB11/945-2012)

2.9掌握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9〕3号)

2.10 熟悉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5〕15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版)(京建发〔2019〕13号)

2.11熟悉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内容及规定;了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17)

3.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技术管理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3.1掌握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了解《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32-2014);了解《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了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

3.2掌握脚手架搭设及作业防护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了解《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16)、《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京建法〔2012〕4号)

3.3掌握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了解《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201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标准》(T/UCST006-2019)2019-06-18

3.4掌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相关规定

3.5掌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了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

3.6掌握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工程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16)、《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DBJ01-502-99)

4.劳动防护用品与生产安全事故急救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4.1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的使用标准》(JGJ184-2009);了解《头部防护安全帽》(GB2811-2019)、《安全带》(GB6095-2009)、《足部防护安全鞋》(GB21148-2020)

4.2现场急救知识内容及规定;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了解《急救药箱配置标准》(GBM281745)

5.绿色文明施工管理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5.1绿色施工管理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05-2014)、《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T513-2018)

5.2环境保护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人民政府令:第293号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了解《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5.3文明施工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规范》(DB11T1132-2014)、《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9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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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主编单位:中国工程监理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 总则

1.0.1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编制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

1.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1.0.4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5 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1.0.6 建设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监理规划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工地例会 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工程变更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工程计量 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 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旁站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设备监造 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设备订货合同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

费用索赔 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

临时延期批准 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暂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延期批准 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3 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3.1 项目监理机构

3.1.1 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

3.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3.1.3 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1.4 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3.2 监理人员的职责

3.2.1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2.2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2.3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3.2.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

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2.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2.6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3.3 监理设施

3.3.1 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

3.3.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3.3 在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

4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 监理规划

4.1.1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4.1.2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 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1.3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项目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 3 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工作目标; 5 监理工作依据; 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 监理工作程序; 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 监理工作制度; 12 监理设施。

4.1.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4.2 监理实施细则

4.2.1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2.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3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4.2.3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2 监理工作的流程; 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2.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5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1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

5.1.1制定监理工作总程序应根据专业工程特点,并按工作内容分别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

5.1.2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

5.1.3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注重监理工作的效果。监理工作程序中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

5.1.4当涉及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工作时,监理工作程序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

5.1.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

5.2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5.2.1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2.2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5.2.3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2表的格式。

5.2.4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2.5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3表的格式。

5.2.6 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 分包单位的业绩; 3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2.7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1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4表的格式。

5.2.8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5.2.9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5.2.10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 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5.2.11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3 工地例会

5.3.1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3.2 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 其他有关事宜。

5.3.3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5.4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5.4.1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5.4.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5.4.3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5.4.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5.4.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5.4.6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9表的格式;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符合附录B1表的格式。

5.4.7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5.4.8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5.4.9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4表的格式。

5.4.10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5.4.11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5.4.12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5.4.13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5.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5.5.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1 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5表的格式。

2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3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5.5.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1 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3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 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5.5.3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

5.5.4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5.5.5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5.5.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5.5.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5.5.8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当无法协商一致时,应按本规范第6.5节的规定进行处理。

5.5.9 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5.6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5.6.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1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2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4 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5.6.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5.6.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5.6.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5.7 竣工验收

5.7.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5.7.2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5.8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5.8.1 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5.8.2 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5.8.3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学年考核评价

园林绿化需要用到的工具:绿篱机、草坪修剪机、打草机、农药机、油锯、高枝剪。

施工要点

园林绿化工程主要包含:园林土石方平衡整理,园林土建施工,园林装饰施工,木作,钢构,小型景观建筑,大小乔木栽植,灌木栽植,花卉栽植,以及绿化养护工程。

(一)定点划线。按照绿化规划图的株行距划线。

(二)挖坑。根据园林绿化工程中苗木规格确定坑的宽度与深度。

(1)胸径7~10厘米的乔木和高度2~2.5米的灌木及高度2.5~3米的常绿树(包括冠径120厘米以上的黄杨球等),其树坑直径应达100厘米,深度应达70厘米。低于上述标准的苗木,可适当减小坑径与深度;高于上述标准的苗木,应适当加大坑径与深度。

(2)3~4年的绿篱材料,应挖宽、深各30厘米的条形沟或环状沟,小苗宜浅,大苗应深。

(三)换土。在建筑垃圾地段或土石山坡植树,挖出砖灰石块后,应从别处取熟化土填坑。

(四)掘苗。挖掘苗木时要尽量保护根条,多带须根,落叶乔木直径伽晴、5厘米以上的根不短于20厘米;常绿树要带土球缠草绳,做到根部土球不松不散,土球直径不小于冠径的1/4~1/3,依树形而定,因柱形叮小,圆锥形应大。

(五)运苗。落叶乔、灌木起苗后,应剪去部分枝条,以便运输;常绿树木要尽量保护枝叶,以保持树形美观。争取当天起运,当天栽植。

(六)栽植。园林绿化工程中栽树前要对劈裂、折伤的根系进行修剪,要求剪口光滑平整,以利愈合。有病菌的地方要进行土壤或根部消毒,难生根的名贵树种可浸生根粉溶液。施基肥,拣出砖石瓦块等杂物,按定植点栽树,填一半土用脚踏实后再填。行列式植树要求整齐一致;丛状式栽植或弧形栽植、对称栽植等要符合设计要求。

(七)灌水。栽后立即整修树盘或留好树池,当天灌水,灌足灌透。过一周后,视土壤干湿情况再灌一次,以保证成活率达95%以上。

(八)立柱。大树移栽后,为防止灌水后树体倾斜,及时用三根支柱撑牢,对常绿大树及风大地段栽植尤为重要。

(九)修剪。园林绿化工程中花灌木栽植后应疏剪干枯枝,短截折坏、碰伤枝,适当回缩多年生枝,以促使新枝萌发。绿篱栽植后,要拉线修剪,做到整齐、美观。修剪后及时清理现场。

(十)检查验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前由技术人员检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交付绿化单位管理。

扩展资料

原则

1、要科学管理和养护:建立一套园林绿化管理系统的计算机软件。其内容包括:绿化档案,数据汇总,分析图示,即结合多媒体技术,实现动态浏览,实行机械化养护和科学管理。水肥管理是树木管理的核心,浇水一次要浇足浇透。

2、重视整形修剪、除杂草。成年树在一定高度进行剪截,可以刺激隐藏表皮层内的隐芽萌发,形成年轻枝条,更新复壮.杂草可采取人工拔草、喷除草剂等方法防治。

3、病虫害“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为原则。综合防治措施有植物检疫、生物防治、栽培措施防治、化学防治等。如前所述,树种选择要互相搭配,避免将两个转主寄生的树木邻近栽植,如果把苹果梨等与松柏种植在一起,很容易导致锈病的发生。行道树也要每隔一段距离换个树种,病害发生时可起隔离作用。

百度百科-园林绿化

2022年吉林地区安全员考试什么时候报名?官网?

经历很多波澜后,大三里我会学了用平常心去看待问题,在某些方面适当降低标准,给自我减压。这让我成熟不少!下面就是我给大家带来的学年考核评价,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考核评价1

时间过得真快我将要 毕业 了,此刻我对自我做了 自我鉴定 如下:

1。在学校的生活中,我勤奋坚强,坚持诚实。我对专业课的学习需要多练,不能空想,我比以前增加了动手的本事,。我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上遇到许多挫折,应对着这些,我选择了勇敢去应对,而不是退缩。我在学校结交了很多朋友,交友的首要原则是诚实守信,我做到了,我期望我的诚实能够结交到更多的朋友。

2。学习上,我认为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的学习,需要的知识面广了,涉及 企业管理 等等方面的资料。学习专业课程,需要与实际结合,更需要认真的 学习态度 ,细心、谨慎的性格。我的学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这些源于我对学习的热爱,我认为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兴趣,异常是学习,没兴趣就学不好。我认为对专业课学习不应只停留在课本上,还应当多阅读课外书。所谓“学海无边”,学习不应只停留在课本上,应经常对市场做调查。仅有不断关心最新 市场调查 ,才能学好专业知识。

3。工作上,应当需要经常与班上同学交流,倾听他人的意见。学校校运会开始前,我号召班上同学进取报名,在这次活动中,我学会了工作的耐心和严谨。号召同学参加学校各类球赛活动。我需要做好带头作用,呼吁同学们进取参加,为班团体争荣誉。

此刻要离开学校了,我很留恋我这几年的刻苦生活,可是我会更努力地去实现心中的梦想,所以我还会和以前一样努力提升自我。

我们青年具有强烈的进取心,有着在开创事业中实现自身价值的渴望。在实践“三个代表”,坚持党员的先进性的背景下,我们反问自我:我们团员要干什么我们青年团员在新形势下,应明确共青团员绝不仅仅是一种所谓的政治标签,更是一种职责,一种动力源泉,我们应当坚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弘扬与时俱进的学习风气,开拓与时俱进的局面。这正是我们完成艰巨任务、完善自我的迫切需要。

经过学习,坚定梦想信念,增强团员意识,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团员和团组织在思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考核评价2

20__年本人作为市政分管城市道路、桥梁巡查的单位副主任,深感职责在肩,从未无故缺席、请假,紧密围绕市政的整体工作为重心,在局领导和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配合及帮忙下,本人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不断进取,圆满完成了所交付的各项任务,现将工作状况 总结 如下:

一、政治表现

加强思想 教育 和政治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刻理会其实质内涵,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用心参见政治学习,向党员同志看齐,用心向党组织靠拢,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我,实事求是,团结同事,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制度,勤勤恳恳,扎实工作。

二、学识水平

本人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知识,向周围的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不断积累,不断提高自身的 文化 水平和业务水平,一年来自我有了很大的提高。能够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潜力、综合分析潜力、协调办事潜力和文字言语表达潜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做好市政道路、桥梁巡查工作,

三、业务潜力及工作成就

在工作中,本人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较强的职责心。20__年主要组织实施完成了以下工作:

1、制定《20__年城市道路、桥梁巡查工作方案》,以确保有效完成本处年度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并实行《吉首市城区道路桥梁巡查观测分工职责制》明确全组工作人员职职责务,各负其责。从深挖职工潜能,调动职工用心性入手,加大巡查和维护力度,促进道路、桥梁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长效管护工作。

2、及时组织修复缺损市政公用设施,杜绝市政设施造成的不安全事故,确保市政设施的完好、安全、正常使用;其中更换、安装污水检查井、 雨水 井485座(套),维修人行护栏20余处共98根,更换损坏路缘石218米,及时疏通不畅排水管道985m,掏挖落水井1728座次。

3、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树立市政管理形象。制止无证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52起及污水乱排乱放行为30起;处理、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3起和市民投诉45起。及时通知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附属设施缺损影响交通和安全的有关产权单位及时补缺、修复共106起;

4、从4月份开始,组织人员对已提前介入对乾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要移交管理的乾州新区城市主次干道、桥梁等市政配套公用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工作。

5、城区南口综合整治安排和《吉首市城区人行道提质维修改造

实施方案 》要求,从20__年_月_日至9月_日,听从领导安排组织实施口综合整治违章建筑拆除后的渣土清运、人行道基础开挖和平整等工作。完成整平压实人行道4067m,铺设人行道沙石26284.8,挖运堆积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共13469.515m3,基本到达人行道平整、畅通、无障碍。

6、8月份,安排人员收集城区地下管线埋设分布现状地管网及电子文档资,并整理归档。目前已收集吉首供电局、湖南有线湘西分公司、湖南省国防动员三级指挥网维护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四家单位现有的管网信息资料。为建立地下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带给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资料,从而避免施工时对地下管线造成破坏,实现管线信息资源共享。

7、11月至12月份,按照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要求,组织人员对乾州经济开发区缺失、损坏的检查井、雨水井进行更换维修,共更换、维修检查井65座(套)、雨水井118座(套),清淤疏通220米下水道。排除市政设施不安全隐患,维护维修道路设施,取得了明显效果。

8、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履行审批、监管职能,需要临时占用、开挖城市道路的,务必提出书面申请和带给相关开挖资料,今年按程序审查合格办理手续的破挖项目共82项。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约6万多元。有效提高城市道路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了城市道路的完好。

9、组织桥梁实施基本维护对各座桥梁泄水孔进行清理疏通,疏通泄水孔共计256处(次);对石家冲、钟家寨大桥破损人行道板更换完成;

10、安排人员对两座人行钢结构天桥不锈钢栏杆进行维修8次共42根,以保证过往行人的通行安全;

11、20__年启动紧急预案,用心组织开展应急、抢险突发性工作6起。2月_日、3月_日、12月_日分别对人民北路州交警支队路段、南吉新路好吃街路面、路基突然塌陷进行应急抢修;10月_日、11月_日两次对城区恋爱桥至电力桥路段处健身坡山体滑坡做好抢险工作。

12、3月_日人民路小溪桥大桥桥面出现下沉迹象,立即上报并实行临时封闭式交通管制、24小时观察值守。3月_日桥梁观测时,发现人民南路小溪桥靠乾州方向35米跨段拱顶部位桥面下沉明显,腹拱横墙底部有新增加纵向贯通裂缝安全隐患严重,立刻上报单位领导及主管局,禁止行人、车辆通行,附近用彩旗拉设警戒线,划定安全隔离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3月_日至5月_日定人对该桥梁进行24小时日夜值守、巡视、观测危桥。20__年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及其附属设施没有发生 安全生产 职责事故。

13、加大力宣传度。促进市政管理,树立市政形象,写有关道路、桥梁巡查管理工作的《市政简报》,向团结报投稿,向电视媒体介绍市政工作并理解采访等形式来来宣传市政。

14、对管护范围内的道路路况进行全面摸底,按照我市道路的等级、数量、破损程度及养护和维修的定额,核定养护、维修经费,上报技术组便于做好20__年城市道路及市政附属设施维修、养护方案。

本人虽然完成了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但任存在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知识水平,树立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敬业精神,克服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努力向前,为市政的事业尽心尽力。

考核评价3

光阴荏苒,白驹过隙,转瞬间,已是4年过去。逝去的4年也是我在教学领域履行中学三级教师职责,勉力耕耘、不断进取的4年,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师德修养,提高道德素质

过去的4年中,我一向担任初中语文、政治教学。在实践过程中,我认真加强师德修养,提高道德素质。我认真学和邓小平理论,用___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自我的头脑;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事业心、有职责心、有上进心"、"爱校、爱岗、爱生"、"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勇于探索、进取进取"的要求去规范自我的行为。对待学生做到:民主平等,公正合理,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对待同事做到:团结协作、互相尊重、友好相处;对待家长做到:主动协调,进取沟通;对待自我做到:严于律已、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加强教学理论学习,练好扎实的教学基本功

在教育教学方面,我努力加强教育理论学习,提高教学水平。要提高教学质量,关键是上好课。为了上好课,我做了下头的工作:

1、课前准备:备好课。认真学习贯彻教学大纲,钻研教材。了解教材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结构、重点与难点,掌握知识的逻辑。

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的质量,他们的兴趣、需要、 方法 、习惯,学习新知识可能会有哪些困难,采取相应的 措施 。

研究教法,解决如何把已掌握的教材传授给学生,包括如何组织教学、如何安排每节课的活动。

2、课堂上的情景。组织好课堂教学,关注全体学生,注意信息反馈,调动学生的注意力,使其坚持相对稳定性。同时,激发学生的情感,使他们产生愉悦的心境,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课堂语言简洁明了,课堂提问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课堂上讲练结合,布置好课外作业,减轻学生的负担。

3、要提高教学质量,还要做好课后辅导工作。初中的学生爱动、好玩,缺乏自控本事,有的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有的抄袭作业,针对这种问题,就要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并使这一工作贯彻到对学生的学习指导中去,还要做好对学生学习的辅导和帮忙工作,尤其在后进生的转化上,对后进生努力做到从友善开始,比如,握握他的手,帮忙整理衣服。从赞美着手,所有的人都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尊重,所以,和差生交谈时,对他的处境、想法表示深刻的理解和尊重。

为了不断提高自我的教学水平,我都努力去听其他教师的课,以向他们学习好的教育理论、方法,弥补自我在教学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上课时务求每一课都上得生动、活泼、高效,力争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耐心对待每一个学生提出的问题。我真正做到了每一位学生都喜欢我上的每一节课。几年下来,我任教的班级,学生成绩明显上升,每次考试成绩均居全校同学科前列,得到了师生的好评。

三、加强素质教育理论学习,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0__年11月,我承担初一3个班语文教学。初涉语文学科,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尤其是学生刚刚进入初中,需要完成的是从是什么到为什么的转变。我进取投入到素质教育的探索中,学习、贯彻教学大纲,加快教育、 教学方法 的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掌握教学改革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驾驭课程的本事。在教学中,我大胆探索适合于学生发展的教学方法。首先加强对学生学法的指导,引导学生学会学习。提高学生自学本事;给学生供给合作学习的氛围,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组成3-5人的学习小组,使学生在合作学习的氛围中,提高发现错误和纠正错误的本事;为学生供给机会,培养他们的创新本事。其次加强教法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如何在教学中培养学生创新本事,是素质教育成败的关键。为此,我在教学中着重采取了"问题--讨论式教学法",经过以下几个环节进行操作:指导读书方法,培养问题意识;创设探究环境,全员质凝研讨;补充遗缺遗漏,归纳知识要点。由于我在实施语文素质教育的进取尝试,主动采用创设问题情景引发学生讨论、思维的方法,训练学生本事,所教班级的学生成绩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体现,近几年参加学校组织的语文教师公开课、教学基本功竞赛都名列前列。历年统考成绩均居全校前列,其中20__年平均分居全

校同等班级第一名。20__年所教学生段成绩又获大丰收。

四、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科研本事

实施语文素质教育,为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新问题,运用素质教育的观点、方法分析这些问题,经过 教学总结 提出了自我的观点和看法,并从理论的角度加以升华。我的教学过程,多注重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以素质教育为出发点,提出的观点、提议也较为贴合客观实际,具有必须的实用价值。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教学是我的基本工作,而教与学是一个良性互动的过程,在教中学,在学中教,才能实现自我在业务上的提高与飞跃。走进21世纪,实施素质教育对教师的素质要求更高,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我将严格要求自我,努力工作,发扬优点,开拓前进,为完美的明天奉献自我的力量。

考核评价4

一年来,本人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服从学校安排,坚持从小事做起,不说空话,不搞形式,认真做好自我的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党员示范岗要求。

在教学中,本人重点从备课、上课、作业三个环节来搞好教学工作。所任教班级的学生普遍基础差,学习习惯也不好,教学的组织就比较困难,教学的有效性也不好,怎样有效的组织教学,提高教学效率就成为我这一年工作的目标。在备课中和备课组一齐努力,研究教学资料、教学方式,上好每一堂课,异常是课堂反馈环节,每个习题我都认真的选

择,照顾到班级不一样层次的学生,让每个学生都能有所收获。针对学生解计算题本事差的问题,每节课我都抽出一点时间,将作业中的普遍问题处理一下,让学生能够逐渐养成解题的良好习惯,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在课余时间,对班级中的部分同学,坚持面批作业和辅导。经过不断的努力,学生在学习态度和效果上都有明显的提高。

在工作中,坚持学习,经过对教学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高自我的教学针对性和有效性,例如如何让学生自主的开展实验研究,探究性教学中存在的误区和对策,物理校本教材《生活中的物理》的编写等。在教学中不断地研究和 反思 ,经过研究和学习提高自我的教育教学水平,适应现代的教育形式和社会要求。

在自我分管的工作中,本人首先是服从学校的安排,将学生安全放到首位,坚持和学生沟通,家长沟通,与班主任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实际困难,帮忙学生。从管理的角度加强制度建设,对学生的请假制度、卫生环境的检查,学生的常规检查等多方面制度化,工作常规化。由于住宿生的工作事无大小巨细,事情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中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困难。对学生的请假制度、卫生环境的检查,学生的常规检查等多方面制度化,工作常规化,做好每一天的常规工作是我的一贯要求。

大到学生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教育,人生梦想教育。小到每一天晚上的学生检查,每一天都做同样的事。没有惊天动地的所谓大事,仅有每一天学生的检查管理。没有在众人面前的表态和哗宠,仅有每一天从早到晚的实实在在的工作。没有大会上的全面布臵工作,仅有晚上住宿生的小会和交流。没有每周的固定会议议程,仅有每晚必做的检查。没有毕业典礼的隆重与永恒,仅有学生走后凌乱和祝愿。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工作有一点成绩,很多地方还是有值得思考的地方,在工作中如何让教育教学能够适应时代的要求,在群众中更好的带好头,发挥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还是有很多能够做的。继续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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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地区安全员考试什么时候报名?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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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

1、考建筑专职安全员C 的学员必须提前报名,在考核系统中报名后由系统统一安排考试。

2、报考安全员C 的学员无法预计具体考试时间,每月底的时候可以得知下个月考试的批次,但是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培训时间一般是在考前一周才会公布的,考生们要提前做好准备。

二、报考条件

(一)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代表人除外),精神智力健康,具备完全的行民事能力。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离职以及其他企业工作人员不可报名。

(三)学历及要求:安全员分为三类,不同类别对于学历要求是不同的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为大专以上学历。除企业法人之外,其余参考人员需一级建造师证书与企业聘书方可报名;

2、项目负责人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同时从事相关工作;

(四)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以及行使能力。

(五)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只能对一家企业负责。

三、考试科目

安全员考试一共考以下两个科目 ,

《安全员专业基础知识》:单选题30道,每题2分;多选题10道,每题4分。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安全员专业管理实务》:单选题20道,每题2分;多选题5道,每题4分;判断题10道,每题2分;案例题2题,共计5小题每题4分。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大纲(B本)(2021修改版)

1.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公布,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5《劳动法》、《工会法》、《环境保护法》相关安全生产规定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

1.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相关规定立法目的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相关规定

1.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有关规定

1.10《工伤保险条例》涉及认定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事故类别、伤害分析、伤害程度、分类的规定

1.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1.1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9号)相关规定

1.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77号) 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14《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京建法〔2015〕3号相关规定

1.1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相关规定

1.1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相关规定

1.1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相关规定

1.18《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

1.19《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

1.2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85号政府令)相关规定

1.21《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10号)相关规定

1.22《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0版行政处理部分)相关规定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要点

2.1掌握国家生产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熟悉1.1-1.2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并掌握其要点

2.2掌握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职责;熟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相关规定涉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等相关规定

2.3掌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17〕28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京建法〔2019〕16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规定(试行)》(京建法〔2019〕18号)

2.4掌握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熟悉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2.5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及其实施策划;了解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容

2.6掌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0号);了解《建筑施工项目从业人员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8〕4 号)

2.7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京建法〔2019〕14号)

2.8掌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管理的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GB11/945-2012)

2.9掌握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9〕3号)

2.10 熟悉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5〕15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版)(京建发〔2019〕13号)

2.11熟悉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内容及规定;了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17)

3.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技术管理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3.1掌握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了解《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32-2014);了解《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了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

3.2掌握脚手架搭设及作业防护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了解《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16)、《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京建法〔2012〕4号)

3.3掌握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了解《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201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标准》(T/UCST006-2019)2019-06-18

3.4掌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相关规定

3.5掌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了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

3.6掌握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工程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16)、《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DBJ01-502-99)

4.劳动防护用品与生产安全事故急救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4.1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的使用标准》(JGJ184-2009);了解《头部防护安全帽》(GB2811-2019)、《安全带》(GB6095-2009)、《足部防护安全鞋》(GB21148-2020)

4.2现场急救知识内容及规定;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了解《急救药箱配置标准》(GBM281745)

5.绿色文明施工管理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5.1绿色施工管理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05-2014)、《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T513-2018)

5.2环境保护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人民政府令:第293号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了解《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5.3文明施工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规范》(DB11T1132-2014)、《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9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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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房注意事项(毛坯房、新房、精装房、二手房验房大全)

安全员考试网提供2022年安全员证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条件,考试试题,成绩查询,安全员考试大纲等信息~下面小编接着为大家回答:2022年安徽地区安全员考试什么时候报名?官网,一起来看看吧!

一、注意事项

1、考建筑专职安全员C 的学员必须提前报名,在考核系统中报名后由系统统一安排考试。

2、报考安全员C 的学员无法预计具体考试时间,每月底的时候可以得知下个月考试的批次,但是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培训时间一般是在考前一周才会公布的,考生们要提前做好准备。

二、报考条件

(一)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代表人除外),精神智力健康,具备完全的行民事能力。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离职以及其他企业工作人员不可报名。

(三)学历及要求:安全员分为三类,不同类别对于学历要求是不同的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为大专以上学历。除企业法人之外,其余参考人员需一级建造师证书与企业聘书方可报名;

2、项目负责人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同时从事相关工作;

(四)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以及行使能力。

(五)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只能对一家企业负责。

三、考试科目

安全员考试一共考以下两个科目 ,

《安全员专业基础知识》:单选题30道,每题2分;多选题10道,每题4分。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安全员专业管理实务》:单选题20道,每题2分;多选题5道,每题4分;判断题10道,每题2分;案例题2题,共计5小题每题4分。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大纲(B本)(2021修改版)

1.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公布,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5《劳动法》、《工会法》、《环境保护法》相关安全生产规定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

1.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相关规定立法目的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相关规定

1.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有关规定

1.10《工伤保险条例》涉及认定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事故类别、伤害分析、伤害程度、分类的规定

1.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1.1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9号)相关规定

1.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77号) 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14《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京建法〔2015〕3号相关规定

1.1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相关规定

1.1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相关规定

1.1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相关规定

1.18《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

1.19《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

1.2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85号政府令)相关规定

1.21《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10号)相关规定

1.22《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0版行政处理部分)相关规定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要点

2.1掌握国家生产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熟悉1.1-1.2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并掌握其要点

2.2掌握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职责;熟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相关规定涉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等相关规定

2.3掌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17〕28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京建法〔2019〕16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规定(试行)》(京建法〔2019〕18号)

2.4掌握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熟悉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2.5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及其实施策划;了解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容

2.6掌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0号);了解《建筑施工项目从业人员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8〕4 号)

2.7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京建法〔2019〕14号)

2.8掌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管理的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GB11/945-2012)

2.9掌握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9〕3号)

2.10 熟悉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5〕15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版)(京建发〔2019〕13号)

2.11熟悉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内容及规定;了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17)

3.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技术管理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3.1掌握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了解《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32-2014);了解《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了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

3.2掌握脚手架搭设及作业防护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了解《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16)、《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京建法〔2012〕4号)

3.3掌握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了解《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201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标准》(T/UCST006-2019)2019-06-18

3.4掌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相关规定

3.5掌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了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

3.6掌握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工程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16)、《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DBJ01-502-99)

4.劳动防护用品与生产安全事故急救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4.1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的使用标准》(JGJ184-2009);了解《头部防护安全帽》(GB2811-2019)、《安全带》(GB6095-2009)、《足部防护安全鞋》(GB21148-2020)

4.2现场急救知识内容及规定;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了解《急救药箱配置标准》(GBM281745)

5.绿色文明施工管理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5.1绿色施工管理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05-2014)、《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T513-2018)

5.2环境保护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人民政府令:第293号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了解《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5.3文明施工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规范》(DB11T1132-2014)、《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9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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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地区安全员考试什么时候报名?官网?

验房注意事项(毛坯房、新房、精装房、二手房验房大全)

目录:

毛坯新房的验房注意事项

精装修房验收验房注意事项

二手房的验收知识要点

A.毛坯房验房注意事项

有一些需要业主签字的验收表格,记录该套房子的验收情况,例如《验房交接表》等。据了解,有些开发商为了简化验收流程,同时也为了避免验收纠纷,会在其工作人员陪同业主看房验收之前就要求业主把所有需要签名的表格签完,甚至以不给钥匙看房胁迫业主。律师提醒,这样做对业主是很没有保障的,业主无论如何都必须在看完房之后才能签字验收。

验房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业主都应在陪同验房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记录下来,如果是小问题应要求开发商在短期内整改,改好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是大问题就要及时与开发商交涉考虑是否退房了。

延期交房的原因可以有很多种,关键是业主要了解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的真正原因。如果是一般工程性问题推延几个月尚属能接受范围内。但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无法继续开工,则建议业主权衡利弊,及时与开发商交涉退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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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验房程序

1.看三书一证一表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且要根据面积实测报告数据(盖测绘队公章)对照购房合同上的面积。

2.交费签字先验房

发现问题后更不能交费、签字。应先修房,同时取证、为日后举证(即通过录音机、数码摄像或数码照相调好日期记录证据)打好基础,特别保存好自己那份验房咨询报告。核查房屋总面积超出或减少百分之三以内的情况很普遍(多退少补,吃亏的是业主);套内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加的情况更多(实得面积减少,吃亏的还是业主)。

3.房屋完好:签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时,看好条款,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

4.交合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

5.验房细节:

a.核对购房合同的附件及配套设施

b.净面积测量、开间进深及净高尺寸测量

c.楼地面空鼓、裂缝、起沙检验

d.墙面空鼓、裂缝、龟裂、爆灰、平整度、阴阳角检验

6.顶棚检验:门、窗安装质量及配件检验

7.进行渗漏试验:电路绝缘、接地检测

8.给、排水安装质量检验

9.其它细部结构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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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商品房验房注意事项

一、商品房验房注意事项

1、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有无缝隙.窗框属易撞击处,框墙接缝处一定要密实,不能有缝隙。

2、房屋内各处开关窗户是否太紧?开启关闭是否顺畅?

3、屋顶上是否有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属眼下的质量通病,虽有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妨碍使用;如果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甚至与横梁呈垂直状态,那么就说明房屋沉降严重,该住宅有严重结构性质量问题。

4、看屋顶部是否有麻点?这种麻点专业称“石灰爆点”,是石灰水没有经过足够时间的熟化所致。如果顶部有麻点,对室内装潢将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

5、墙身顶棚有无部分隆起?用木棍敲一下有无空声?

6、坐厕下水是否顺畅?冲水声响是否正常?冲厕水箱有无漏水声?

7、卫生间、厨房内是否有地漏,坡度是否对头,绝不能往门口处倾斜,不然水要流进居室内。

8、试一下房屋内所有的开关、插座及总电闸有无问题?各种电路、闭路电视、电话插座的位置等,也应仔细了解。30%的火灾是由于电气事故引起的,这与电气线路的设置有相当的关系。为了用电的安全和方便,国家出台了《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每套住宅回路数不宜少于5个。增加回路可以保证电线的使用寿命,减少短路火灾事故的发生。

9、顶棚有无水渍?裂痕?如有水渍,说明有渗漏之嫌。如果你是住顶层房子的住户,那么观察一下顶层是否渗漏是绝不能忘记的。

10、供水管的材质?目前大部分供水管采用铜管。铜管可安全使用50年。铜可以抑制细茵生长,增长水中的铜含量,有益健康。

11、试煤气热水器开关是否妥当?

12、居室、客厅各种管线是否外露?是否有管线穿过?因为有较多管线穿越居室,会造成装修困难,也会造成视觉上的障碍,影响整体感。

13、自来水水质怎么样?注意区分市政水和小区自供水。

14、墙身、顶棚楼板有无特别倾斜?弯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最简单的办法是拿手电筒照射墙面和顶棚,有无凹凸一眼就能看出来。

15、检查屋内是否清洁?有无残留建筑垃圾?查看所有可以拆开的空间内是否有垃圾?

16、要求开发商出具该楼盘的竣工备案表和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明细表。?四、收楼要验哪些内容?面积、电气、屋面、地面、装修、结构、外墙一个都不能少购房面积?从房屋交接的实践来看,由于对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方法不甚了解,多数购房者只注重对房屋结构、装修质量的验收,而忽视对房屋面积的核实。实际上,房屋面积的大小不仅影响到最终产权,而且涉及房价,对购房者的经济利益产生直接影响。所以核查所购房屋的销售面积也是房屋验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当引起购房者的高度重视。应该依据建设部最新颁布实施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对购房面积进行计算。

  C.精装修房的验房注意事项

验房专业人士建议,购房者收楼看楼时最好是带上装修行业的朋友或请专业的验房师陪同一起收楼验房,发现总是让开发商及时修整,减少不必要的费用,也维护购房者的权益.?以下几个比较简单的验收题点:

1、门窗:用手按门窗套,不应有空洞的感觉;直角接合处应严密,表面应光洁。在不上锁时,门窗不应自动关上或打开。门窗套及门面上不应有钉眼、气泡或明显色差。检查窗户的密封性时可用水管喷射外墙10分钟或以上,看窗台上是否出现水渍。

2、墙壁:环视墙身或用手触摸,可看出墙面是否平整洁净。若油漆没有顺同一方向漆,就会出现若隐若现的痕迹,影响美观;墙身出现裂纹,则表示油漆功夫马虎。相关位置要预留有空调管孔。

3、地板:看看地板是否起翘,听听地板是否空心。地板不应有明显的缝隙和不平整,地板与踢脚板的结合要密合。尤其是地板靠近墙角及门口的位置,要多加留意。验房时可在每个房间里慢慢走一遍,仔细听听有无“咯吱咯吱”的响声。

4、卫生间:在浴缸里放半缸水浸过夜,隔天可以查出浴缸是否渗水、出水是否顺畅。最好与楼上业主商议,用同样方法,查验天花板会不会渗水。坐厕、洗面台要打磨光洁,最忌出现裂纹或刮花痕迹。在检查坐便器的下水情况时,最好反复多次的进行排水试验。另外,坐便器与地面应有膨胀螺栓固定并用硅酮胶密封(不得用水泥密封)。

5、厨房:检查厨具是否有崩裂、刮花、搪瓷脱落等情况,厨柜门是否开闭自如,螺丝有无脱落。在洗菜池里反复地装水、排水,看看水管是否有异物堵塞。

6、电路:应留意单位内的电掣有无更改;电路容量是否足以负荷电器设备;墙上的电源面板位置分布是否合理;厨、卫电源是否安全;电话线路、电视天线信号是否清晰。如果条件容许还应该用万用表检查插座是否有电。?一旦在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或是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购房者应立即向开发商指出,开发商有义务进行维修。  

D.二手房验房注意事项

二手房验房注意事项一、注意交楼附送物品清单

当前二手房市场上大多是一些带装修的房屋,在签约时,请各位业主与买家把附送的物品列明清单及数量,对于一些家电产品建议列明型号、牌子等,方便收楼时核对物品是否与合同相符。

二手房验房注意事项二、要检查单位室内各项设施是否有质量问题

房屋装修:房屋是否被刚刚装修,这种粉刷往往掩盖了房屋本身的一些瑕疵或缺陷,比如,墙壁上的裂缝、天花板渗水的水印和返潮发霉的痕迹。

房屋开裂:检查房屋有无裂缝,首先仔细察看房屋的地面和墙上有无裂缝,如有裂缝,要看是什么样的裂缝。

渗水漏水的问题:通称"五漏一渗",是指屋面漏水、水箱漏水、楼地面漏水、上下水管道漏水、卫生洁具漏水和墙面渗水,这类问题约占质量问题总数70%以上。

门窗:建议将房屋门窗分别开关检验。

市政配套设施:供水,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供电,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尴尬,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有限电视,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台的节目观察;煤气,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了天然气;暖气,是否有供暖。

二手房验房注意事项三、各项费用必须结清

正如案例所提及的费用问题,收楼后发现原业主欠下了数千元的费用,要找业原业主追讨时已经无法联系了,只好自认倒霉,所以请各位买家在收楼时,必须确认原业主已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电视、网络、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以免自己承担不必要的费用。

二手房验房注意事项四、收楼证明是否齐全

对于一些多年未入住的新楼,买家收楼时要检查验收楼盘交付使用的证件是否齐备,同时对于一些所谓收楼费用,例如维修基金等,必须清晰知道业主是否曾缴交过,以免造成自己的损失。

二手房验房注意事项五、户籍是否迁出

对于名校物业,有部分的原业主把物业出售,但户籍仍挂在已出售的物业,新业主在收楼时,如果想用该物业的户籍时,及时要求对方按时把户籍迁出,否则新业主无法找派出所接收户籍。

二手房验房注意事项六、过户手续是否齐全

买家成功收楼后,通常客户都要办理一些过户手续,例如过户的税单、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转名手续的是否齐全,否则买家无法使用相关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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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考试网提供2022年安全员证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条件,考试试题,成绩查询,安全员考试大纲等信息~下面小编接着为大家回答:2022年安全员考试什么时候报名?官网,一起来看看吧!

一、注意事项

1、考建筑专职安全员C 的学员必须提前报名,在考核系统中报名后由系统统一安排考试。

2、报考安全员C 的学员无法预计具体考试时间,每月底的时候可以得知下个月考试的批次,但是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培训时间一般是在考前一周才会公布的,考生们要提前做好准备。

二、报考条件

(一)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代表人除外),精神智力健康,具备完全的行民事能力。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离职以及其他企业工作人员不可报名。

(三)学历及要求:安全员分为三类,不同类别对于学历要求是不同的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为大专以上学历。除企业法人之外,其余参考人员需一级建造师证书与企业聘书方可报名;

2、项目负责人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同时从事相关工作;

(四)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以及行使能力。

(五)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只能对一家企业负责。

三、考试科目

安全员考试一共考以下两个科目 ,

《安全员专业基础知识》:单选题30道,每题2分;多选题10道,每题4分。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安全员专业管理实务》:单选题20道,每题2分;多选题5道,每题4分;判断题10道,每题2分;案例题2题,共计5小题每题4分。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大纲(B本)(2021修改版)

1.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公布,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5《劳动法》、《工会法》、《环境保护法》相关安全生产规定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

1.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相关规定立法目的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相关规定

1.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有关规定

1.10《工伤保险条例》涉及认定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事故类别、伤害分析、伤害程度、分类的规定

1.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1.1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9号)相关规定

1.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77号) 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1.14《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京建法〔2015〕3号相关规定

1.1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相关规定

1.1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相关规定

1.1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相关规定

1.18《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

1.19《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

1.2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85号政府令)相关规定

1.21《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10号)相关规定

1.22《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0版行政处理部分)相关规定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要点

2.1掌握国家生产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熟悉1.1-1.2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并掌握其要点

2.2掌握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职责;熟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相关规定涉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等相关规定

2.3掌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17〕28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京建法〔2019〕16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规定(试行)》(京建法〔2019〕18号)

2.4掌握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熟悉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2.5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及其实施策划;了解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容

2.6掌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0号);了解《建筑施工项目从业人员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8〕4 号)

2.7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京建法〔2019〕14号)

2.8掌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管理的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GB11/945-2012)

2.9掌握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9〕3号)

2.10 熟悉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5〕15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版)(京建发〔2019〕13号)

2.11熟悉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内容及规定;了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17)

3.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技术管理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3.1掌握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了解《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32-2014);了解《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了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

3.2掌握脚手架搭设及作业防护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了解《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16)、《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京建法〔2012〕4号)

3.3掌握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了解《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201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标准》(T/UCST006-2019)2019-06-18

3.4掌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相关规定

3.5掌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了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

3.6掌握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工程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16)、《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DBJ01-502-99)

4.劳动防护用品与生产安全事故急救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4.1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的使用标准》(JGJ184-2009);了解《头部防护安全帽》(GB2811-2019)、《安全带》(GB6095-2009)、《足部防护安全鞋》(GB21148-2020)

4.2现场急救知识内容及规定;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了解《急救药箱配置标准》(GBM281745)

5.绿色文明施工管理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5.1绿色施工管理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05-2014)、《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T513-2018)

5.2环境保护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人民政府令:第293号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了解《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5.3文明施工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规范》(DB11T1132-2014)、《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9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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