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建筑垃圾处理知识培训目的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保护和改善城乡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修、修缮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固体废物。

道路、管网、绿化及其他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固体废物,视为建筑垃圾。第四条 建筑垃圾管理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再利用的原则。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并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建筑垃圾减排、分类和利用知识的宣传教育。

建筑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资源节约和回收利用意识。第二章 建筑垃圾排放第八条 任何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其设计、建设、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采用节材的技术工艺。

鼓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居民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装修、修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村民应当在村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自建、装修、修缮或者拆除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地点的,居民或者村民应当在该地点临时堆放建筑垃圾。第十条 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建筑垃圾。

禁止将建筑垃圾混入其他垃圾或者将其他垃圾混入建筑垃圾。第十一条 鼓励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堆放。第三章 建筑垃圾运输第十二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市、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运输建筑垃圾。

市、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建筑垃圾运输路线、时间,应当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避开上下班、上学、放学等道路交通流量高峰期,并尽可能避开医院、学校和住宅区。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建筑垃圾遗撒。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上应当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第十四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重量运输建筑垃圾;

(二)在运输途中丢弃、遗撒建筑垃圾;

(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五条 鼓励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运输。第四章 建筑垃圾消纳第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用地给予保障。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和运营,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第十七条 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科学选址,节约用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听取选址地所在社区(村)的公众意见。

禁止在下列地点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一)自然保护区;

(二)风景名胜区;

(三)森林公园;

(四)基本农田保护区;

(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

(七)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第十八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运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建筑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防治消纳过程中的污染;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运营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消纳建筑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

(二)擅自闲置、关闭或者拆除消纳场;

(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201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综合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路施工,装饰装修房屋等所产生的渣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公安、资源规划、发改、交通、住建、水行政、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接受城市管理部门指导,对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无害化、再利用、资源化和产生者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扶持和发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加强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应用,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水平。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第二章 建筑垃圾排放第七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处置。第八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向建筑垃圾产生地所在区县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关部门核发批准建设的相关文件;

(二)建筑垃圾排放量及核算的相关资料;

(三)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包括建筑垃圾的分类,排放地点、数量,运输路线,消纳地点,回收利用等事项。第九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与持有《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运输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运输单位和个人运输。第十条 排放建筑垃圾的施工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设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围蔽设施;

(二)出口道路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并有效使用;

(三)设置洗车槽和沉淀池并有效使用;

(四)采取措施避免扬尘,拆除建筑物应当采取喷淋除尘措施并设置立体式遮挡尘土防护设施;

(五)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因施工场地限制,无法达到前款第三项条件的,经所在区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其他相应措施。第十一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建筑垃圾排放管理人员,监督建筑垃圾装载,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整洁出场。第十二条 在城市道路进行管线铺设、道路开挖、管道清污等施工作业的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采取有效保洁措施,按照市政工程围蔽标准,隔离作业,施工完成后二十四小时内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第十三条 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施工排放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险情、灾情消除后二十四小时内书面报告所在区县城市管理部门。第十四条 个人住宅装饰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袋装收集、定点投放。禁止随意倾倒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应当接受所在区县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在辖区内设置围蔽的个人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临时堆放点或者收集容器,并组织集中清运。第三章 建筑垃圾运输第十五条 建筑垃圾运输人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全管理、驾驶人培训、车辆清运规范服务制度,加强车辆维修养护,保证运输安全规范。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建筑垃圾运输人应当向市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书面承诺和工商营业执照;

(二)运输车辆总核定载质量达到五百吨以上的证明文件;

(三)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车辆停放场地、维修保养场所的证明文件;

(四)运输车辆的《机动车辆行驶证》和《车辆营运证》;

(五)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以外的区县建筑垃圾运输人申请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委托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办理。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系列7篇)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和定义)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但家庭装修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除外。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是指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排放、运输、中转、消纳的各个环节。第三条 (管理部门)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统称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本市建设、交通港口、公安、规划国土、海事、水务、物价、质量技监、房屋、环保、民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第四条 (政府责任)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的领导。第五条 (鼓励综合利用)

本市鼓励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实行综合利用,优先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作为填充物用于建设工程。第六条 (确定区域运输单位)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运输量,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确定本辖区承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单位(以下简称运输单位)。运输单位数量不得少于两家,区域经营期限不得超过2年。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本辖区运输单位无法满足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需求的,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增加本辖区的运输单位。第七条 (招投标要求)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本辖区运输单位,应当通过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运输单位招投标平台进行招投标。招标条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的自有运输车辆数量不少于20辆;

(二)运输车辆符合《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DB31/T 398)的规定,并安装符合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要求的转弯信号、语音提示装置;

(三)运输车辆驾驶员数量与运输车辆数量相适应,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培训;

(四)运输车辆驾驶员具有3年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的经历,无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致人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记录;

(五)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中标的运输单位核发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

运输单位的招投标办法由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第八条 (建设单位确定运输单位)

产生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建设单位(含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单位,下同),应当在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本辖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单位中选择具体的承运单位。第九条 (消纳场所设置要求)

受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场所(以下简称消纳场所),由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由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平衡。消纳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要求的电子信息装置;

(二)有符合消纳需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消防等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围墙和经过硬化处理的出入口道路;

(四)在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第十条 (消纳场所管理)

消纳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受纳、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受纳其他物料;

(二)保持消纳场所相关设备、设施完好;

(三)保持消纳场所和周边环境整洁;

(四)对所受纳的、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向运输单位出具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消纳结算凭证;

(五)对进入消纳场所的运输车辆、受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数量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将汇总数据报告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

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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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篇1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杨和镇以倡导简约适度、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为目标,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进一步培育全镇干部职工低碳意识和环保理念,积极发挥镇机关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表率作用。为做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杨和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副镇长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落实。

 (二)提高认识,积极宣传。为切实做好杨和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杨和镇通过晨会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2次,发放宣传彩页50余份,制作垃圾分类展板1块,联合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组织开展培训1次,利用微信群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等宣传手段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工作。同时帮助各办公室制作分类垃圾桶,引导干部职工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增强绿色环保意识,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制度。

 (三)严格落实,强化监督。为落实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杨和镇通过会议学习《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详细讲述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以及如何分类、监督管理、违反处理等条例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关注银川市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了解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严格要求各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投放,特指定垃圾分类专员定期对各办公室垃圾分类进行检查监督,发现垃圾不分类乱投放的情况,立即在晨会进行通报批评。每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数据统计上报。一般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均由县城管局进行处理,资源垃圾由镇垃圾分类专员进行收集、售卖,所得资金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对垃圾分类做的好的部门及个人进行奖励。结合志愿者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对镇机关及门口停车场进行打扫,美化,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

  二、存在不足

 杨和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职工垃圾分类意识不强,依旧存在乱丢垃圾的情况;二是垃圾分类知识掌握不全,有些垃圾分类错误:三是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健全。

  三、下一步计划

 20xx将继续加强镇机关的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检查监督。通过宣传监督等措施有效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垃圾分类意识。继续加强垃圾分类知识教育普及,使干部职工对垃圾都能正确分类。垃圾分类专员定期对各办公室进行检查通报,建立健全镇机关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篇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科学谋划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积极做好垃圾分类示范推广和宣传工作,确保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一、严抓责任落实,确保任务有序推进。

 成立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研究制定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将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公共区域软硬件提升、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等内容作为实施重点,按计划、按步骤有序实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对全局行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为全面启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奠定基础。

  二、注重示范推广,积极做好先行先试。

 为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垃圾分类工作中示范表率作用,市酒类发展局以本单位所辖办公区域作为试点,专门采购可回收垃圾桶2只、其他垃圾桶1只、有害垃圾桶1只,替换原局机关办公楼内无分类垃圾桶,使各类垃圾能够按照分类要求,有序分类投放。按照行业主管职责,积极加强酒类企业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垃圾分类设备设施,开展了垃圾分类进企业宣传指导和督促检查,共计宣传指导和督促检查40余次,检查企业40余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强化宣传引导,扩大宣传影响氛围。

 在局机关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配置兼职督导员2名,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及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造浓本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氛围,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党组统筹作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开展垃圾分类主题活动6次,开展志愿者活动6次,局垃圾分类工作参与人员覆盖率达到96%,党员干部参与率96%。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结合干部日常管理和文明素养提升工作,专门成立督导组,定期重点检查办公楼内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形成督导报告,并对未按要求投放人员及时提醒,提高办公区域垃圾投放水平。积极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卫生城市创建,为卫生建设贡献力量。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篇3

  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1.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推动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县于节能宣传周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通过垃圾分类与节能宣传周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利用悬挂宣传条幅、县内繁华路段发放宣传单、机关办公区设立垃圾分类海报、学校开展主题班会、医院向患者介绍垃圾分类常识、机关食堂开展光盘行动减少餐食浪费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的低碳意识和环保理念,培育节俭节约的社会风尚,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现状。目前,我县公共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存放点主要集中在城区内的主干路和其它多条胡同,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存放于主干道旁。对于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主要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环卫作业第三方安图明日公司进行实施。中心城区现已逐步实施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即由居民将袋装的垃圾放至固定地点,再由生活垃圾清洁工用手推车或垃圾收集车上门收集后,运送至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乡结合部,居民将垃圾装入大垃圾桶,再由垃圾收集车车运送至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3.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处理方式。从我县实际情况看,公共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理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一是生活垃圾。主要由安图明日公司垃圾集中运送至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二是建筑垃圾。县住建局在城区设立了两个建筑垃圾临时受纳点,受纳点只接受建筑残土、渣土等废弃物,建筑垃圾进场前要进行初步分类,禁止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装修材料中含木头、塑料、玻璃等垃圾卸入建筑垃圾临时受纳点,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将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医疗垃圾。县内各医院的医疗垃圾委托延吉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收运及处理;四是餐厨垃圾。中心城区大部分餐饮、酒店及机关食堂的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由安图明日公司餐厨垃圾回收车负责到各垃圾回收点进行统一收集,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缺少资金,未建设垃圾分类处理厂,使得回收上来的分类垃圾与其他垃圾混淆;二是尚未形成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回收利用价值高且易分离的垃圾一部分由环卫工人把收集到的生活垃圾简单的分类收集,另一部分由居民直接卖给废品收购者。回收的废品主要是金属类、纸类和塑料类包装物等,然后把收集到的废品变卖到私人废品收购点,回收利用价值高的废弃物大部分在进入城镇垃圾清运处理系统之前已被回收利用;三是县内群众缺乏垃圾分类意识,虽然我县已在城区内设置了垃圾分类收集箱,但因群众对垃圾分类缺乏一定的认识,垃圾分类意识较为薄弱,减缓了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通过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常识,使全县群众都能认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保障;二是进一步强化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机关办公区域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在现有垃圾分类回收箱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机关办公楼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同时,加强对机关办公楼内工作人员及保洁人员的培训,通过例会、专题培训等方式,提升全员对垃圾分类的意识;三是逐步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工作正式实施后,进一步细化考核细则,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到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将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推进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鼓励约束各公共机构自觉作好垃圾分类。

  四、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提出的建议

 建议上级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建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厂,确保分类收集的垃圾在终端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篇4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市红十字会多重举措积极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成立xx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我会分管同志为副组长,明确了由项目工作人员作为垃圾分类工作具体经办人员;方案同时明确实施范围、目标任务、分类要求和具体措施等,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我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2、发放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以举手之劳小动作,破解环境大难题为主题,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宣传员、养成保持低碳环保生活习惯当好引导员、积极维护垃圾分类成果当好督导员。

 3、开设宣传专栏。在办公楼主要出入口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垃圾分类宣传,营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4、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专门订制分类垃圾桶,投放在办公大楼出入口、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场所。

  二、存在不足

 截至目前,实现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定时定点、直收直运、日产日清,全体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氛围基本形成,应当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群众期望达到的效果还有不小差距,一定程度上存在群众中消极抵触不愿分、感到麻烦懒得分、被动应付随性分、了解不够不会分等情况,特别是前来办事人员随手扔垃圾现象比较普遍,说明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程度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机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机关内部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减量氛围,同时扩大宣传范围,在机关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垃圾分类减量知识海报,引导办事人员共同遵守垃圾分类规定。

 2、进一步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在容器标识、颜色、宣传氛围布置、台账等方面进行查漏补缺,针对少数职工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不足、分类投放质量较差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通报,并采取问责等刚性措施。

 3、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主动与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征求指导意见,及时上报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完成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等一系列措施。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篇5

 根据《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精神要求,我局通过科学谋划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积极做好垃圾分类示范推广和宣传工作,确保我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一、严抓责任落实,确保任务有序推进。结合本局实际,成立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行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将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公共区域软硬件提升、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等内容作为实施重点,按计划、按步骤有序实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对全局行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为全面启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奠定基础。

 二、注重示范推广,积极做好先行先试。为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垃圾分类工作中示范表率作用,我局以机关为重点,精心做好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在各处室部门中同步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扩大宣传影响氛围。充分利用舆论宣传阵地,积极设置多种有效载体,面向广大机关干部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局官网、微信、微博渠道发布垃圾分类宣传信息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引导机关干部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篇6

 X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X市X多重举措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X、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成立X市X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方案同时明确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等,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力推进我社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开展。

 X、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宣传动员,讲解、学习垃圾分类的内容、意义、目的。二是结合我社实际,利用现有资源,如LED、宣传栏和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搭建宣传平台,生动宣传讲解垃圾分类相关(内容)知识,扩大知晓范围和分类力度。

 X、投放分类垃圾桶。一是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四分类垃圾桶,分别为可回收物垃圾桶、其他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和厨余垃圾桶一套;二是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双拼垃圾桶。三是楼道内:设置一个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垃圾桶一套 二、存在不足 。截至目前,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氛围基本形成,应当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有个别工作人员和部分前来办事人员随手扔垃圾现象比较普遍,说明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程度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机关内部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同时扩大宣传范围,引导办事人员共同遵守垃圾分类规定。

 另外,不仅要有垃圾分类的硬件设施,更要让软件跟得上,让人们养成垃圾分类习惯,通过采取激励措施不断固化行为习惯,并出台相关的惩戒制度等。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篇7

 区垃圾分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共机构、学校垃圾分类全面展开

 1、区136家单位均已做到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到位。各镇街、各系统相继召开了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垃圾分类宣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到基层一线。

 2、区分类办根据市、区要求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和港口码头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做到垃圾分类无角。截止目前,针对全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已开展垃圾分类专项督查5次,印发垃圾分类工作通报5期,下发整改督办单4次。

 (二)小区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推进

 1、11月1日,区首批8个试点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2月31日,第二批6个小区生活垃圾工作启动。其中,12个社会化定点定时投放模式小区硬件设施全部配置到位。每个小区2名督导员现场引导指导居民分类投放。

 2、2个市场化智能收运模式小区,配备了22组智能化分类箱且使用率为100%。截止目前,2个小区入住1152户共发放921张智能积分卡,对于还未领取积分卡的用户,通过挨家挨户电话、上门等方式进行宣传,力争最短时间做到小区全覆盖。

 目前,14个试点小区正在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并开始厨余垃圾的收运,每天可收运厨余垃圾460余公斤。

 (三)创新宣传形式,助力垃圾分类

 1、结合主题宣传日、党日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活动大力宣传垃圾分类。

 2、区环卫利用保洁车辆小喇叭循环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知识,流动宣传;组织开展垃圾分类,鼠能生巧迎新春积分兑换活动。

 (四)各部门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1、区城管局联合商务局给农贸市场商户进行宣传培训并每个商户配置了厨余垃圾桶。

 2、区教育局组织各小学开展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举行知识竞赛、绘画等比赛,开展主题班会,利用垃圾制作艺术品等方式提高学生垃圾分类的意识;创新实行班级垃圾分类回收积分制;鼓励每个学生争当家庭记录员和监督员,互相监督,创造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五)督查常态化,完善考核机制

 1、区分类办根据五大项十四小项每星期对小区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积极整改,对于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列入年度考核。

 2、区召开了五次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完善和印发对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和招标公司的考核暂行办法和细则;每月印发工作月报,对典型和积极做法进行宣传和报道。

 (六)落实拒收制度,倒逼分类成效

 1、区计划对五个中转站进行改造升级,增设厨余垃圾分拣、可回收物暂存和有害垃圾暂存点,目前三个中转站已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

 2、对存在混装垃圾行为的单位或小区累计三次告知拒绝整改的拒绝收运,直至分类达标后恢复收运。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工作宣不到位,传不到心,落不到行

 垃圾分类宣传仅限于垃圾分类本身,但对于垃圾分来何用、真分假分等受到质疑,造成公众对垃圾分类的用途和目的尚未形成共识,对分类环节和处理能力尚存疑虑;分类宣传浮于表面,与倡导行为、促成习惯,仍有很大差距。

 (二)执法保障机制存在不足

 垃圾混投混装混运禁而不绝,各类扰乱市场的违规运输行为时有发生,缺乏刚性执法和监督,没有制度和法律法规保障。同时,

 (三)督办通报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对于各镇、街、主管单位考核督查不够严格,督办通报制度不够完善。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做好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严格落实市、区要求,坚决执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积极开展撤桶并点工作,督导员现场督导、破袋指导发挥作用、分类运输转运车车辆合理配置到位,提高小区居民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探索垃圾分类工作新亮点。

 (二)巩固加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学校的分类成果

 坚持常态化的检查和通报,查缺补漏,积极落实不分类不收运等措施。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

 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造势,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受益、人人参与,全民共享绿色生活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环卫收运承接能力

 提升厨余垃圾转运能力,购置厨余垃圾收运车,合理制定居民小区厨余垃圾收运方案,进一步规范中转站管理,落实准入、不分类不收运制度。

 (五)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力度。

 建立月度考核机制,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目标考核任务;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各镇街、各单位自查自纠,对于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

建筑工人扬尘治理施工培训纪要?

 为了确保活动能成功举办,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活动方案制定工作,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你知道什么样的活动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方案(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方案1

 一、活动主题

 拯救垃圾中的资源,别让垃圾无处可去;

 推行垃圾分类,建设先进社区

 再不会垃圾分类你就out了!

 二、活动目的

 增加全社会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的提升是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根本。

 通过宣传活动,使得居民能够深入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引导居民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垃圾分类及环保意识,养成珍惜资源、节约能源的生活习惯。

 三、活动对象

 长沙县街道及社区的居民、环卫、居委会以及小区物业工作人员

 四、活动形式

 通过社区的宣传以及一系列活动,包括宣讲,游戏,现场指导等方式来提高社区居民的普遍垃圾分类意识。可进行“多次”、“短时”的社区活动及宣传来达到深入人心的效果。

 通过可回收物兑换抽奖机会的方式提高居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在派发礼品的同时,记录领奖人员的手机号码,向京东提供电话号码清单。

 五、活动重点

 本次活动的重点要放在小朋友的身上,通过亲子互动的方式来提高居民的参与度,由孩子带动家长对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普遍意识。

 孩子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是远远大于成年人和老人的,我们需要通过影响孩子,提高他们对于活动的主动性,从小就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作为社会的未来,他们的行为就是社会未来的行为,所以本次活动需要考虑如何吸引孩子,并且使孩子乐于参加活动同时还能为活动起到宣传的效果。

 回收前期的宣传也要作为重点,要尽量保证居民会将家中的可回收物带到活动现场,尽可能的多收集可回收物品。

 六、活动目标与效果预计

 (小区总户数为1100户)社区参与活动人数不低于百分之30;

 可回收物量估计在150~200公斤左右

 七、活动前期工作

 首先对所选地区的社区进行调查筛选:

 根据社区对接工作的难易程度来进行选择

 ②活动在社区内可开展的具体位置及场地大小

 ③社区对周边地区的影响力

 ④社区居民的普遍意识以及素质

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方案2

 为深入有效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以城镇治理“八乱”、农村治理“四清”为总体目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农村生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模式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提高垃圾分类和清运设施的利用率,

 根据要求我村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点,将全面推行农村垃圾前端分类工作,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各项指标达到标准化水平,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xx%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xxx%。

 二、健全机构

 为搞好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扎实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我村成立了农村垃圾分类处置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三、实施方法

 1、构建宣传氛围:每户设立垃圾分类宣传栏。

 2、增添措施。首先,我们将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流程图表化,按照分类、回收、转运三步进行,简明扼要,一目了然。其次,为村民提供垃圾桶,确保了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全过程不造成“二次污染”。

 3、我们建立“运作三机制”。以户为单位进行户分类,投入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桶,由村保洁员收集进入垃圾分类房并负责村内垃圾设施的日常维护,收集的垃圾由环卫公司对垃圾房再次收集分类。

 四、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市新都区军屯镇,该村幅员面积x。xx平方公里,辖xx个居民小组,总户数xxxx户xxxx人。党员xxx人,全村xx户参与了垃圾分类,共发放垃圾桶xx个,每户制作了垃圾分类处置流程图和农村环境“三包”责任书。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充分利用宣传栏、致农民一封公开信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农村生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的和意义,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2、全面集中治理阶段,对区域内的生活、生产及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分类集中堆放。对可降解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堆放发酵后作为农家肥处理利用;对不可降解的,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再利用;对不能再利用的,统一转运到垃圾处理场集中进行生态无害化处理。杜绝将生活垃圾乱倒乱堆及焚烧处理。

 3、建章立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村组环卫保洁机构、人员保障体系,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相关运行、管理到位,并得到有效落实。

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方案3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xx〕13号),按照垃圾分类要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全覆盖。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薛家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按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等;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辖区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分类覆盖率达到30%;整合优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推进垃圾分类相关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

 20xx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继续扩大居民小区试点范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加快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力争建设完成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

 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和标准规范基本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基本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居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辖区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人均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同比减少,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二、主要任务

 坚持街道带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梳理国家及省市区现行有关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并根据新区的实际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配合区完善街道监管考核体系。

 (二)完善垃圾收运体系

 1、配置分类收运容器、车辆。街道和市政作业队根据居民生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按照“四分类”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的选型、采购和配置。在辖区范围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交场站、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分类垃圾桶。

 2、按照全区统一要求,完成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的外观设计喷涂工作,确定各类垃圾的分类收运路线。

 3、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街道和市政作业队选址建立有害垃圾临时贮存场所,针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暂存,建立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三)加快大分流体系建设,增强垃圾终端处置能力

 1、加快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扩能)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餐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各区开展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餐厨垃圾的就地或相对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

 2、推进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并完善大件及装修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城区大件及装修垃圾收集全覆盖。

 3、配套足够的装修垃圾消纳场地。加快建设装修垃圾消纳场地建设,推进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建设。装修垃圾中可燃部分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进行焚烧处置,不可燃部分运至装修垃圾消纳场按要求进行回填、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4、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研究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品价格补贴机制,激发全社会参与回收的积极性。

 5、加快建立有害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建设有害垃圾暂存设施,将有害垃圾统一送往具有有害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确保源头分类的有害垃圾得到分类运输、妥善处理。

 (四)分步推进垃圾分类实施片区建设

 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各区积极探索驻区内可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的相关企业,包括物业管理的高档写字楼、宾馆、饭店、综合商超、工矿企业等。到20xx年底,各区基本实现辖区内所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配套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2、以街道办事处机关、xx管区、xx岛示范区、xx湾社区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xx年底,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户数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总户数的70%。所有新增的垃圾分类小区、单位及公共区域在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同时,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设施设备,严格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要建立固定的宣传阵地,引导居民将厨余垃圾沥干水分后投放至其他垃圾。

 (五)深化宣传教育培训,形成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

 1、思想高度重视,街道大力宣传垃圾分类重要性。城市管理中心、宣教文卫中心和管区、社区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加快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中心建设,各社区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通过更多的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影响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形成示范效应。

 2、抓住学校教育,小手拉大手促进垃圾紧迫性。街道通过区相关部门的教育培训,重点在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练习,让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并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各区、各单位要围绕宣传重点,确定适合的宣传引导模式,对所辖区的社区、居民小区、单位、学校等制订不同的宣传方案。

 3、结合街道实际,建立垃圾分类培训制度。根据市级开展针对区级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志愿者等的集中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参观实践等方式,提高垃圾分类各层级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街道积极引导社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管区、社区要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事项。街道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统筹管理制度。建设垃圾分类专项补贴政策,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涉及的设备采购、征地拆迁、设施建设和宣传推广等予以支持;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积极探索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性资金。

 (三)严格执法检查。把握好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个人以“督促、教育、责改”为主,管理责任单位以“严管、重罚”为主。采取“过程抓环节、环节抓重点、重点求规范”的执法工作思路,通过执法活动,督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以及相关企业切实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示范带头作用和主体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以“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各管区、社区组织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宣传和示范,各社区、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的宣传。通过广泛持续宣传,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

 (五)提升科技水平。在智慧城市、智慧城管的大框架下,推进智慧环卫建设,建立生活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控体系,实行精准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的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方案4

 根据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在校内进行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教育,让垃圾分类深入人心,人人知晓,形成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深厚氛围。

 一、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根据通知要求,学校成立以袁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年级领导及分管宣传工作的支委李春香、团支部书记董超为组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学校研究决定用专项经费保障宣传物资到位。

 二、研究宣传途径,保证入脑入心

 在疫情当前的情况下,学校研究决定,启用三条宣传途径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网络途径宣传,设计制作,宣传垃圾分类的吉祥物,每种吉祥物代表的垃圾种类,钱营一中垃圾分类宣传标语等通过微信发到学生家长手中。

 二是利用电子屏进行宣传,每天工作时间滚动播出。制作专门的宣传栏,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宣传。

 三是随时收集师生垃圾分类的好作法,及垃圾分类实际行动中的照片,布置宣传橱窗,用身边的实事感召人。

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方案5

 为进一步落实区有关开展文明城市建设的要求,加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小区居民环境,特制定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区政府关于建设文明城市、巩固区模范卫生城成果,建设宜居城市的要求为指导,以强化小区居民厨余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为根本,以加强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管理,发动居民积极参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目标,积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在区管委的直接领导下,在社区和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向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广泛参与。

 2、加强管理、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管理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区域、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完善作业流程机制,不断提高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3、严格考核、奖惩并举。细化考核制度,建立考评,不断完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奖勤罚懒,促进垃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目标

 在区管委直接领导和社区、物业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多层次、多渠道的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小区垃圾分类和垃圾循环再利用活动中,力争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xx%,分拣率达到xx%,作业区域干净整洁率xx%。

 四、方案步骤

 1、召开小区居民动员大会。以“小区是我家,垃圾分类靠大家”为主题,召开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居民楼门组长、党员、积极分子和居民代表、垃圾分类管理作业单位等参加的动员大会,形成合力,普及科学垃圾分类知识(居民区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确立垃圾减量、分类从我做起,低碳环保生活观念,努力在小区和居民中营造户户响应、人人参与,自觉垃圾分类光荣的氛围。

 2、开展小区“绿色分类、环保文明”宣传月活动。与社区居委会、物业单位联手共商,让环保、绿色、文明,自觉分捡垃圾的宣传活动进楼门、入住户、记人心,使小区和居民知晓自觉践行垃圾分类的意义,形成“绿色靠大家,环保在手下,文明贵行动,幸福你我他”的理念,“小手拉大手”、家家齐上阵,限度的让环保、绿色、文明分捡垃圾的活动,变成小区和居民的自觉行动。

 3、推行“绿色家园”环保存折试点工作。制定“绿色环保”存折实施办法,在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协助下,将“绿色环保”存折发至试点小区的每个家庭,积极鼓励试点小区居民踊跃参与,从源头开展垃圾分类。并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帮助支持下,在小区楼门开辟垃圾分类模范家庭专栏,宣传评选垃圾分类标兵家庭。

 4、全力做好垃圾分类的服务保障工作。一是与物业管理单位协商,明确厨余垃圾分类放置桶,设置明显标识,告示投放时段,方便居民投放。二是组织专业工作人员在试点小区现场示范、分类指导、加强巡视、重点看管,使小区和居民能正确、合理、有序投放分类厨余垃圾。三是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小区设立可回收垃圾积分兑换奖品的咨询点,方便居民兑换奖品和咨询。四是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帮助下,力争建立志愿者参加的宣传、劝导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扩大垃圾分类管理的实效性。五是强化管理考核,摸索细化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流程,掌握居民垃圾分类投放习惯,日产日清、合理处置,做好小区垃圾分类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未央大队乱倒建筑垃圾情况说明怎么写

建筑工人扬尘治理施工要如何开展?有哪些要求?请看中达咨询编辑的文章。

为了切实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还市民一片蓝天,我项目部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通过对现场施工工人的培训,加深其对扬尘防治在整个工程中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扬尘防治的要求,加强施工工人的技能。

一、施工现场环保工作计划

1) 认真学习和贯彻宣城及公司的有关环保的法令、法规和条例,达到市级文明施工现场的要求。

2) 积极全面开展环保工作,成立环保领导小组,环保自我保障体系和环保信息网络,并保持运行。加强环保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3) 现场采取、表扬、评优、奖励等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并将环保知识的普及工作落实到每位施工人员身上。

4) 对上岗的施工人员实行环保达标上岗培训制度,凡是上岗人员均通过环保知识考试并要求成绩达到优良。

5)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环保革新发明,并注意及时宣传推广。

6) 每月三次进行环保噪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行奖罚、曝光制度,定期奖励。

7) 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环保措施开展工作,其针对和可操作性要强。

8) 管理目标中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示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绿化、硬化地坪达到100%;木工棚封闭;建筑垃圾入库、每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密闭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生活垃圾袋装化;脚手架、密目网全封闭;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分开且洒水清扫干净。

二、 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制度

1) 积极全面开展工作,坚强施工现场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项目经理为首的,由技术、安全、生产、材料、机械等部门组成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兼职环保员一人。

2) 建立施工现场环保自我保证体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环保信息网络,加强与环保管理三位的联系。

3) 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宣传工作,包括每月三次噪音监测记录及环保管理工作自检记录等,做到准确真实记录数据。

4) 施工现场要经常采取多种形式的环保教育活动,施工队进场集体进行环保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环保考核,未合格者,不得上岗。

5) 在普及环保知识的同时,不定期的进行环保知识的考核检查,并鼓励环保革新发明活动。制定出防止大气污染、防止水污染、防止施工噪音污染和防止白色垃圾污染的具体制度:

防止污染制度:现场采用液化石油气、煤渣、饭渣、茶渣等清洁燃料,要集中堆放,定期处理,现场临时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专人清扫土石方运输车辆,做好防撒漏工作;严禁凌空抛洒施工垃圾。

防止水污染制度:车辆冲洗污水设沉淀池,食堂设置油池,定期清掏。

防止噪音污染制度:砼浇筑时间尽量控制在6:00-22:00,并尽可能采用无声振动棒,做到白天不超过70db,夜间不超过55db;对强噪音机械设置临时封闭工棚,加强教育,使人为噪音降低到最低点;砼浇筑如须持续施工,应向环保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并做好周围居民的安抚工作。

生活区的塑料口袋、生产区的水泥口袋、聚苯泡沫颗粒、废旧安全网等及时收整到指定库房分类集中堆放,以免随风到处飞扬。

三、扬尘治理控制办法

(1) 施工现场按照规范规定实施围挡封闭。

(2)场地硬化

本工程施工场地主要道路使用商品混凝土浇筑道路,以保证其运输车辆的正常通行而不导致路面损坏;其它部位夯实、铺上道渣,用水泥砂浆刮平。本工程全部实施硬地坪,以确保达到防尘防污染要求。

(3)在工地大门处设置水管,用于现场车辆清洗。

(4)建筑垃圾清运处理

为了使建筑垃圾不因清运时造成扬,清运时设置密目网,防止扬尘挥发,如外运或堆积垃圾,则将网罩卷翻上去,边洒水、边操作。

(5)生活垃圾袋装

生活区及办公区设置垃圾箱,购买黑色垃圾袋置于箱内,袋口紧绷于箱口,所清出的垃圾一律入箱入袋,并及时盖好箱盖,待垃圾高于垃圾箱高度一半以上时并收集,更换新袋,将收集的垃圾扎紧袋口,清运至指定公用垃圾点,由环卫部门处理。

(6)水泥库

设置水泥库,用于存放水泥和成品袋装砂浆,水泥库为封闭式,库存量不大于10吨,专人管理,防止扬尘产生。

(7)木工房

施工现场木工机械使用所产生的灰尘、废料等,既能导致扬尘污染,又可引发火灾事故,必须加以控制。专人管理,定时和及时清理,确保无扬尘产生。保持木工房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末及废料,锯末及刨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8)门前及生活区保洁

工地大门区域及施工主要道路,由工地门卫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由保洁员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洗车,如进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9)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建筑垃圾临时储存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禁止超量堆放;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10)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料的进场必须由有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禁止超装、多装,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全,不留漏隙;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自动翻倒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11)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会产生钢筋锈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必须加以控制。严格控制钢筋库存量,确保钢筋现场露天存放不超过15天;石子、黄砂必须设置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确保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石子、黄砂必须堆积方整,底脚清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遮盖,使用时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掀开,稍掀起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12)对工地开挖的泥土进行集中堆放,表面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

(13)结构施工阶段

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密目网必须达到2000目,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现场禁止进行砂浆、混凝土搅拌,施工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浆(或袋装干砂浆);楼层清理垃圾时,先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必须集中堆放,用劳动车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圾在清运时发生风吹、抖动而产生扬尘,在用劳动车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禁止从预留洞、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掀翻和拍打竹底笆,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用扫帚进行清扫,集中堆放在楼层内,用劳动车运下;基坑回填土时必须及时夯实,并及时补做砂浆地坪;清理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屋面进行隔热保温施工时,珍珠岩隔热板必须尽量整块铺贴,如需切断,必须在封闭的箱子内进行,防止珍珠岩碎末撒落飞扬,造成污染。

(13)装饰施工阶段

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档措施,如正式围墙为透风式的,必须用轻质材料进行临时性封闭,待工程全部交付后方可拆除;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置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在进行大理石等石材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置专用封闭式的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必要时带水切割;拆除脚手架,禁止直接掀翻竹笆,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装饰用的石膏粉、老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入库集中管理。

(14)总体施工阶段

管道沟必须分段开挖,安装完毕后立即回填,尽量减少翻开泥土的暴露时间;如开挖土堆积时间过长,必须进行表面压实,并用绿网进行覆盖;绿化土进场时必须随到随用,禁止堆积时间过长而产生扬尘。

四、施工现场环保工作措施

环保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各级环保员切实做好本职工作,随时进行信息反馈,每周召开例会,由专职环保员总结信息,集体解决落实,保证信息网络和自我保证体系的运作。

为防止大气污染,施工现场采取以下具体措施职工大灶和茶炉,采用煤气(电)茶水电壶、蒸饭电箱方式,每月进行两次自检。现场内严禁熬沥青和烧杂物。

每月进行三次烟尘灰尘浓度检测为防止施工粉尘污染,现场采取如下措施工程施工现场采用压型彩钢板与240厚围墙相结合进行现场围挡,并保证高度在2.0米以上。

对类似水泥的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临时仓库存放或用三色彩条布遮盖,运输时采用三色彩条布遮盖或其他方式防止遗撒、飞扬,卸装时要小心轻放,不得抛洒,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

对进出现场的车辆,进行严格的清扫,做好防遗撒工作。在土方开挖运输期间,设专人负责清扫车轮,并拍实车上泥土,对松散易飞扬物采取遮盖。 对临时施工道路进行路面硬化,在干燥多风季节定时洒水。

结构施工中的施工垃圾采用容器吊运至封闭垃圾站,并及时清运。

材料运输车不得超量运载,运输工程土方最高点不超过车辆槽帮上沿0.5米,边缘低于车辆槽帮上沿0.1米,装载建筑渣土或其他撒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沿。

防止噪声污染,现场采取如下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避免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采取先进的****,避免如吹口哨的噪声污染。

定期对施工工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的教育,对施工生产有关管理人员(包括外包队大小负责人)定期进行文明施工现场对噪声控制要求的考核。

砼浇筑时间尽量控制在早6:00—22:00,并尽可能采用无声振动棒,做到白天部超过70db,夜晚部超过55db,并且经常测试。特殊情况须在夜间施工时,一方面尽量采取降噪声措施,另一方面做好周围居民的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扰民。

对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等,使用时必须在临设封闭棚内,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对使用时不能封闭的机械和振捣棒等。严格控制工作时间。

建筑物四周挂密目网降噪。

施工期间,尤其时意见施工精良减少撞击声、哨声,禁止乱扔模板、拖铁器及禁止大声喧哗等人为噪音。

加强噪音监测,采用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及时对施工现场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音不扰民的目的。

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扰民问题,详细记录问题及处理结果,必要时上报建立和甲方。

为防止水污染,现场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施工现场道路平整,做到不积水。

对现场油料集中保管,油料库做好防渗、污、冒、漏处理。

搅拌机和运输车辆冲洗污水需设二级沉淀池后,排入市政管道,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每月末对环境各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文字记录和存档工作。

五、生活区环境措施

生活区域内由专业卫生保洁,保持现场整洁卫生,道路畅通,无积水,车辆不带泥沙进出。

生活区食堂周围不随意泼污水、扔污物,生活垃圾用垃圾桶定点存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并保持整洁,严禁在生活区和墙角边随意大小便。

工地食堂必须到所在的卫生防疫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办理健康证,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和食堂内外清洁卫生。

搞好卫生防疫教育,杜绝食物中都、煤气中毒和中暑事故,厕所设在距食堂5米外,有专人每天扫厕所,采用高水箱冲水措施。

六、责任制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项目部必

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各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将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职责,加强管理班组长是作业班组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必须服从项目部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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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的责任书

写未央大队乱倒建筑垃圾情况说明如下:

1、简要概括未央大队乱倒建筑垃圾的情况。例如:在某个时间段内,未央大队在某地段乱倒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和影响。

2、说明问题的具体表现。例如:乱倒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占据的面积等。

3、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例如:员工盲目追求工作效率,缺乏环境保护意识。管理层对于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周边环境。

4、提出解决方案。例如:强化员工环保教育培训,加强环保意识建设。加强管理人员对环保工作的责任担当,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建筑垃圾的处理及清运工作。

5、阐述问题的影响与意义。例如:乱倒建筑垃圾不仅严重影响周边环境,损害环境质量,还会影响公司形象和信誉,甚至被相关部门处罚和罚款等。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环保工作,并将其纳入日常经营和生产的重要内容中。

6、结束语。例如:我们积极关注环保问题,希望未来能够通过共同努力,有效解决乱倒建筑垃圾问题,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有机结合。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

环境卫生的责任书(精选5篇)

责任书是写清楚责任的书面文件,需要双方当事人写清楚具体的责任范围和职责。这种责任书应该要在正式场合,且有证人的情况下写清楚。下面是我整理的环境卫生的责任书。

环境卫生的责任书精选篇1

责任内容及规定:

1.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携带证照、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到所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如超出审批处置量,须重新申请办理处置手续。

2.所在出土、拆迁工地必须安装建筑垃圾车辆限高标杆,施工现场必须封闭施工。建筑工地设置标准遮挡门,严禁用蛇皮布代替遮挡门。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并保持清洁、完整。

3.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出入口要设置冲洗设施,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4.处置建筑垃圾时,必须由各区市容园林局认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单位处置。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处置,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以下罚款。

5.在清运建筑垃圾时,应密闭清运,严禁超载、冒尖、抛撒。所在施工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车轮、车体必须清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行驶,按指定地点倾倒。

6.建设单位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必须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理部门登记,由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受纳建筑垃圾。

7.坚持市场化运营方向。建设单位施工工地要配备容貌监督员,容貌监督员接受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8.为了保证建筑垃圾运输安全,防止污染城市道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项目建设方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分别缴纳一定数额的清洁运输保障金和运输安全保障金,由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对两项资金进行监管,如有违规现象,将扣除保障金。未出现违规行为,退还全部保障金,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9.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年3月18日至20----年9月28日止。

环境卫生的责任书精选篇2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居住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73号令)及《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西湖桥社区范围内门店业主在经营过程中,所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一、临街门店经营户及业主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守法、诚信,具体内容有:

1、各经营户业主要做到门店招牌新颖,式样美观,内容健康,不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城市公共及环境卫生设施。发现下水道堵塞,水篦子、下水井盖遗失或严重破损及时向社区报告;

2、保证门前整洁卫生,禁止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泼乱倒,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做到无烟头、纸屑、果皮、无积水;

3、经营业主维修、建设及改造原因确需占、破道情况,要立即主动向社区申报,并办理占、破道相关手续;

4、各经营户需配齐垃圾容器,将日常垃圾收集后,倾倒于公共垃圾收集容器,不乱倒垃圾,做到临街门店垃圾不出屋,并按时按标准交纳环卫有偿服务费;

5、不出店占道经营,人行道两侧禁止摆放广告招牌、灯箱等,禁止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不得在街面晾晒衣服、拖把等物品,确保门前车辆摆放有序。

二、环卫部门不履行责任或未按规定时段收集垃圾的,临街单位住户可向环卫主管部门投诉,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投诉电话:。

三、临街门店如不履行责任,违反上述条款,经居民举报、城管人员巡查或上级领导督查后发现,由社区执法人员告戒,仍不改正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拍照取证后,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责成立即整改落实,并处以个人十元至二百元、单位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

社区(盖章):经营业主(盖章):

责任人:徐海珍责任人(盖章):

环境卫生的责任书精选篇3

为了共同搞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 “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新要求,确保县城市容环境整洁卫生。根据和平县人民政府赋予城市监察大队职能,现与县城管辖区内临街各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一、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域

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域指县城辖区临街的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垂直至街道、路面侧石边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等区域。

二、临街单位、店铺、住户在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应履行的责任

(一)搞好外墙立面、天面、阳台的市容环境卫生。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三车”修理点、饮食档店每天清洗一次,其他商铺每周清洗一次。

(二)门前不得占道经营、占道施工作业、占道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槛。

(三)门前招牌应保持清晰整洁、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文字要规范,无错字、缺字。

(四)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

(五)不得乱倒污水,自备垃圾容器并放置在门槛以内,垃圾分类袋装存放,严禁将垃圾扫地出门。

(六)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布,凡设置檐篷、遮阳布的,必须经城管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要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七)门前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划布置的要求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禁止并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管理责任

(一)城管部门要积极向市民进行市容环境卫生宣传,并对临街单位、店铺、住户的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督促。

(二)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城管部门有权督促其整改,对不及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三)环卫所按规定做好辖内环卫保洁工作,并将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及时清运。

(四)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环境卫生的责任书精选篇4

为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与容貌面貌,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城市环境,依据《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常委会----号公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部门一级目标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二、控制目标

一把手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达到市民基本满意。

三、工作目标

(一)定期研究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管理、执法,形成纪要,并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干部年度干部考核主要内容。

(二)加强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按照--政办发[--------]----号文件划分职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工作基本达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负责编制----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区(县)编制区域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城区主干道车行道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及日常考核,监督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执法管理及市民投诉事项的受理、解决;负责城区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集中收取,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分配兑现方案;负责对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城区重要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环境卫生责任人、分管领导、承办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及责任明确并公示。

(四)完善运行机制

建立动态循环提高的管理机制和绩效监督体系及经费保障,能够确保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建立行政“一把手”巡查制度及建立巡查、抽查、考核挡案,列入干部考核记录;

投诉举报制度健全,设有受理群众投诉的机构,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市容环境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

(五)加强督办检查

制定严格的日常检查、复查制度并认真执行。组织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两次,每次检查对上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所有检查记录必须形成详细的档案。

(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按照十堰市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实施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必要装备、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四、考核与奖惩

上述各项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日检查、周进度、月通报、季公示”进行考评,并根据完成情况实行奖惩。

市人民政府(章)市建设局局(章)

分管领导:

责任人:

年月日

环境卫生的责任书精选篇5

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事关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以预防和抑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修建学校食品放心消费的环境为目标,坚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围绕"学校为学生着想,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建立"师生生命健康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增强教育系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进步师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熟悉,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订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熟悉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急性、艰巨行和长时间性。学校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了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调和各部分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构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二、明确职责

(一)学校分管副校长应当履行的职责以下:

1.加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学校分管副校长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校委会组织一至两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催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营养餐、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学校食 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职员和从业职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到达卫生要求,并与学校招生范围相适应。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范围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4.催促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展开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育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以下:

1.学校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果断予以封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品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2.学校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学校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艳服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

4.食堂从业职员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视部分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得了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学校食堂物质实行准进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6.展开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育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7.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制止非食堂工作职员随便进进加工操纵间及食品原料寄存间,严防事故的发生。

8.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分、教育行政部分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展开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学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品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品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分,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报告内容为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品、联系人姓名、****等有关内容。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当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后,学校应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分和卫生行政部分报告;(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3)保存造成食品中毒或可能导致食品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分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分的要求照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卫生行政部分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局势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学校20----年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 (2)学校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催促完成。

3.继续展开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学校食堂、从业职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4.定期展开培训。定期展开对学校卫生主管领导和学校食堂负责人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主要工作:

1,加强宣传,展开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师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与卫生部分联合每季度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进行一次检查.

3,暑假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职员进行一次培训,进步后勤工作职员的专业素质.

4,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总结,评比.

责任人:

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促进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和含义)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减量减排、循环利用,收集、运输、中转、分拣、消纳等处置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建筑垃圾包括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建设工程垃圾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或者拆除等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装修垃圾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无需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和其他废弃物。第三条 (处理原则)

建筑垃圾处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理责任”的原则。第四条 (管理部门)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处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理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垃圾中的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的管理工作。

市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本市发展改革、交通、公安、规划国土、经济信息化、海事、水务、物价、质量技监、环保、民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第五条 (属地管理)

区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理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工作的领导。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理的源头管理以及协同配合工作。

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第六条 (分类处理)

建筑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分类处理:

(一)工程渣土,进入消纳场所进行消纳;

(二)泥浆,进入泥浆预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后,进入消纳场所进行消纳;

(三)装修垃圾和拆除工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经分拣后进入消纳场所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消纳、利用;

(四)建筑废弃混凝土,进入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利用。第七条 (信息系统建设)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城管执法部门,建立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将与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有关的信息纳入信息系统。第八条 (信用管理)

相关单位违反本规定的,市绿化市容、住房城乡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相关失信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第九条 (行业自律)

本市建设、施工、市容环卫等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督促本协会的会员单位加强建筑垃圾处理活动的管理;对违反自律规范的会员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自律惩戒措施。第二章 源头减量与资源循环利用第十条 (源头减量减排)

本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房、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促进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

本市鼓励通过完善建设规划标高、堆坡造景、低洼填平等就地利用方式,以及施工单位采取道路废弃沥青混合料再生、泥浆干化、泥沙分离等施工工艺,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

采用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源头减量减排措施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划、环保等方面的规定。第十一条 (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使用)

本市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明确产品使用的范围、比例和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无强制使用要求的,鼓励优先予以使用。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标准,对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实行备案管理,并建立产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