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建筑垃圾处理知识培训内容有哪些形式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和定义)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但家庭装修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除外。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是指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排放、运输、中转、消纳的各个环节。第三条 (管理部门)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统称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本市建设、交通港口、公安、规划国土、海事、水务、物价、质量技监、房屋、环保、民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第四条 (政府责任)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的领导。第五条 (鼓励综合利用)

本市鼓励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实行综合利用,优先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作为填充物用于建设工程。第六条 (确定区域运输单位)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运输量,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确定本辖区承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单位(以下简称运输单位)。运输单位数量不得少于两家,区域经营期限不得超过2年。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本辖区运输单位无法满足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需求的,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增加本辖区的运输单位。第七条 (招投标要求)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本辖区运输单位,应当通过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运输单位招投标平台进行招投标。招标条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的自有运输车辆数量不少于20辆;

(二)运输车辆符合《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DB31/T 398)的规定,并安装符合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要求的转弯信号、语音提示装置;

(三)运输车辆驾驶员数量与运输车辆数量相适应,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培训;

(四)运输车辆驾驶员具有3年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的经历,无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致人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记录;

(五)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中标的运输单位核发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

运输单位的招投标办法由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第八条 (建设单位确定运输单位)

产生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建设单位(含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单位,下同),应当在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本辖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单位中选择具体的承运单位。第九条 (消纳场所设置要求)

受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场所(以下简称消纳场所),由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由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平衡。消纳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要求的电子信息装置;

(二)有符合消纳需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消防等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围墙和经过硬化处理的出入口道路;

(四)在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第十条 (消纳场所管理)

消纳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受纳、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受纳其他物料;

(二)保持消纳场所相关设备、设施完好;

(三)保持消纳场所和周边环境整洁;

(四)对所受纳的、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向运输单位出具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消纳结算凭证;

(五)对进入消纳场所的运输车辆、受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数量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将汇总数据报告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系列7篇)

写未央大队乱倒建筑垃圾情况说明如下:

1、简要概括未央大队乱倒建筑垃圾的情况。例如:在某个时间段内,未央大队在某地段乱倒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和影响。

2、说明问题的具体表现。例如:乱倒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占据的面积等。

3、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例如:员工盲目追求工作效率,缺乏环境保护意识。管理层对于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周边环境。

4、提出解决方案。例如:强化员工环保教育培训,加强环保意识建设。加强管理人员对环保工作的责任担当,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建筑垃圾的处理及清运工作。

5、阐述问题的影响与意义。例如:乱倒建筑垃圾不仅严重影响周边环境,损害环境质量,还会影响公司形象和信誉,甚至被相关部门处罚和罚款等。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环保工作,并将其纳入日常经营和生产的重要内容中。

6、结束语。例如:我们积极关注环保问题,希望未来能够通过共同努力,有效解决乱倒建筑垃圾问题,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有机结合。

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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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篇1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杨和镇以倡导简约适度、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为目标,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进一步培育全镇干部职工低碳意识和环保理念,积极发挥镇机关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表率作用。为做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杨和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副镇长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落实。

 (二)提高认识,积极宣传。为切实做好杨和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杨和镇通过晨会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2次,发放宣传彩页50余份,制作垃圾分类展板1块,联合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组织开展培训1次,利用微信群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等宣传手段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工作。同时帮助各办公室制作分类垃圾桶,引导干部职工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增强绿色环保意识,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制度。

 (三)严格落实,强化监督。为落实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杨和镇通过会议学习《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详细讲述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以及如何分类、监督管理、违反处理等条例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关注银川市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了解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严格要求各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投放,特指定垃圾分类专员定期对各办公室垃圾分类进行检查监督,发现垃圾不分类乱投放的情况,立即在晨会进行通报批评。每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数据统计上报。一般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均由县城管局进行处理,资源垃圾由镇垃圾分类专员进行收集、售卖,所得资金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对垃圾分类做的好的部门及个人进行奖励。结合志愿者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对镇机关及门口停车场进行打扫,美化,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

  二、存在不足

 杨和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职工垃圾分类意识不强,依旧存在乱丢垃圾的情况;二是垃圾分类知识掌握不全,有些垃圾分类错误:三是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健全。

  三、下一步计划

 20xx将继续加强镇机关的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检查监督。通过宣传监督等措施有效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垃圾分类意识。继续加强垃圾分类知识教育普及,使干部职工对垃圾都能正确分类。垃圾分类专员定期对各办公室进行检查通报,建立健全镇机关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篇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科学谋划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积极做好垃圾分类示范推广和宣传工作,确保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一、严抓责任落实,确保任务有序推进。

 成立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研究制定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将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公共区域软硬件提升、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等内容作为实施重点,按计划、按步骤有序实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对全局行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为全面启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奠定基础。

  二、注重示范推广,积极做好先行先试。

 为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垃圾分类工作中示范表率作用,市酒类发展局以本单位所辖办公区域作为试点,专门采购可回收垃圾桶2只、其他垃圾桶1只、有害垃圾桶1只,替换原局机关办公楼内无分类垃圾桶,使各类垃圾能够按照分类要求,有序分类投放。按照行业主管职责,积极加强酒类企业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垃圾分类设备设施,开展了垃圾分类进企业宣传指导和督促检查,共计宣传指导和督促检查40余次,检查企业40余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强化宣传引导,扩大宣传影响氛围。

 在局机关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配置兼职督导员2名,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及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造浓本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氛围,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党组统筹作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开展垃圾分类主题活动6次,开展志愿者活动6次,局垃圾分类工作参与人员覆盖率达到96%,党员干部参与率96%。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结合干部日常管理和文明素养提升工作,专门成立督导组,定期重点检查办公楼内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形成督导报告,并对未按要求投放人员及时提醒,提高办公区域垃圾投放水平。积极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卫生城市创建,为卫生建设贡献力量。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篇3

  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1.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推动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县于节能宣传周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通过垃圾分类与节能宣传周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利用悬挂宣传条幅、县内繁华路段发放宣传单、机关办公区设立垃圾分类海报、学校开展主题班会、医院向患者介绍垃圾分类常识、机关食堂开展光盘行动减少餐食浪费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的低碳意识和环保理念,培育节俭节约的社会风尚,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现状。目前,我县公共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存放点主要集中在城区内的主干路和其它多条胡同,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存放于主干道旁。对于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主要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环卫作业第三方安图明日公司进行实施。中心城区现已逐步实施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即由居民将袋装的垃圾放至固定地点,再由生活垃圾清洁工用手推车或垃圾收集车上门收集后,运送至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乡结合部,居民将垃圾装入大垃圾桶,再由垃圾收集车车运送至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3.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处理方式。从我县实际情况看,公共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理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一是生活垃圾。主要由安图明日公司垃圾集中运送至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二是建筑垃圾。县住建局在城区设立了两个建筑垃圾临时受纳点,受纳点只接受建筑残土、渣土等废弃物,建筑垃圾进场前要进行初步分类,禁止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装修材料中含木头、塑料、玻璃等垃圾卸入建筑垃圾临时受纳点,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将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医疗垃圾。县内各医院的医疗垃圾委托延吉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收运及处理;四是餐厨垃圾。中心城区大部分餐饮、酒店及机关食堂的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由安图明日公司餐厨垃圾回收车负责到各垃圾回收点进行统一收集,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缺少资金,未建设垃圾分类处理厂,使得回收上来的分类垃圾与其他垃圾混淆;二是尚未形成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回收利用价值高且易分离的垃圾一部分由环卫工人把收集到的生活垃圾简单的分类收集,另一部分由居民直接卖给废品收购者。回收的废品主要是金属类、纸类和塑料类包装物等,然后把收集到的废品变卖到私人废品收购点,回收利用价值高的废弃物大部分在进入城镇垃圾清运处理系统之前已被回收利用;三是县内群众缺乏垃圾分类意识,虽然我县已在城区内设置了垃圾分类收集箱,但因群众对垃圾分类缺乏一定的认识,垃圾分类意识较为薄弱,减缓了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通过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常识,使全县群众都能认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保障;二是进一步强化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机关办公区域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在现有垃圾分类回收箱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机关办公楼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同时,加强对机关办公楼内工作人员及保洁人员的培训,通过例会、专题培训等方式,提升全员对垃圾分类的意识;三是逐步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工作正式实施后,进一步细化考核细则,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到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将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推进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鼓励约束各公共机构自觉作好垃圾分类。

  四、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提出的建议

 建议上级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建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厂,确保分类收集的垃圾在终端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篇4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市红十字会多重举措积极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成立xx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我会分管同志为副组长,明确了由项目工作人员作为垃圾分类工作具体经办人员;方案同时明确实施范围、目标任务、分类要求和具体措施等,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我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2、发放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以举手之劳小动作,破解环境大难题为主题,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宣传员、养成保持低碳环保生活习惯当好引导员、积极维护垃圾分类成果当好督导员。

 3、开设宣传专栏。在办公楼主要出入口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垃圾分类宣传,营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4、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专门订制分类垃圾桶,投放在办公大楼出入口、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场所。

  二、存在不足

 截至目前,实现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定时定点、直收直运、日产日清,全体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氛围基本形成,应当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群众期望达到的效果还有不小差距,一定程度上存在群众中消极抵触不愿分、感到麻烦懒得分、被动应付随性分、了解不够不会分等情况,特别是前来办事人员随手扔垃圾现象比较普遍,说明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程度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机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机关内部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减量氛围,同时扩大宣传范围,在机关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垃圾分类减量知识海报,引导办事人员共同遵守垃圾分类规定。

 2、进一步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在容器标识、颜色、宣传氛围布置、台账等方面进行查漏补缺,针对少数职工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不足、分类投放质量较差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通报,并采取问责等刚性措施。

 3、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主动与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征求指导意见,及时上报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完成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等一系列措施。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篇5

 根据《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精神要求,我局通过科学谋划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积极做好垃圾分类示范推广和宣传工作,确保我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一、严抓责任落实,确保任务有序推进。结合本局实际,成立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行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将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公共区域软硬件提升、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等内容作为实施重点,按计划、按步骤有序实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对全局行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为全面启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奠定基础。

 二、注重示范推广,积极做好先行先试。为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垃圾分类工作中示范表率作用,我局以机关为重点,精心做好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在各处室部门中同步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扩大宣传影响氛围。充分利用舆论宣传阵地,积极设置多种有效载体,面向广大机关干部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局官网、微信、微博渠道发布垃圾分类宣传信息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引导机关干部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篇6

 X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X市X多重举措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X、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成立X市X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方案同时明确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等,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力推进我社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开展。

 X、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宣传动员,讲解、学习垃圾分类的内容、意义、目的。二是结合我社实际,利用现有资源,如LED、宣传栏和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搭建宣传平台,生动宣传讲解垃圾分类相关(内容)知识,扩大知晓范围和分类力度。

 X、投放分类垃圾桶。一是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四分类垃圾桶,分别为可回收物垃圾桶、其他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和厨余垃圾桶一套;二是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双拼垃圾桶。三是楼道内:设置一个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垃圾桶一套 二、存在不足 。截至目前,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氛围基本形成,应当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有个别工作人员和部分前来办事人员随手扔垃圾现象比较普遍,说明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程度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机关内部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同时扩大宣传范围,引导办事人员共同遵守垃圾分类规定。

 另外,不仅要有垃圾分类的硬件设施,更要让软件跟得上,让人们养成垃圾分类习惯,通过采取激励措施不断固化行为习惯,并出台相关的惩戒制度等。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篇7

 区垃圾分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共机构、学校垃圾分类全面展开

 1、区136家单位均已做到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到位。各镇街、各系统相继召开了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垃圾分类宣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到基层一线。

 2、区分类办根据市、区要求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和港口码头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做到垃圾分类无角。截止目前,针对全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已开展垃圾分类专项督查5次,印发垃圾分类工作通报5期,下发整改督办单4次。

 (二)小区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推进

 1、11月1日,区首批8个试点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2月31日,第二批6个小区生活垃圾工作启动。其中,12个社会化定点定时投放模式小区硬件设施全部配置到位。每个小区2名督导员现场引导指导居民分类投放。

 2、2个市场化智能收运模式小区,配备了22组智能化分类箱且使用率为100%。截止目前,2个小区入住1152户共发放921张智能积分卡,对于还未领取积分卡的用户,通过挨家挨户电话、上门等方式进行宣传,力争最短时间做到小区全覆盖。

 目前,14个试点小区正在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并开始厨余垃圾的收运,每天可收运厨余垃圾460余公斤。

 (三)创新宣传形式,助力垃圾分类

 1、结合主题宣传日、党日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活动大力宣传垃圾分类。

 2、区环卫利用保洁车辆小喇叭循环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知识,流动宣传;组织开展垃圾分类,鼠能生巧迎新春积分兑换活动。

 (四)各部门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1、区城管局联合商务局给农贸市场商户进行宣传培训并每个商户配置了厨余垃圾桶。

 2、区教育局组织各小学开展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举行知识竞赛、绘画等比赛,开展主题班会,利用垃圾制作艺术品等方式提高学生垃圾分类的意识;创新实行班级垃圾分类回收积分制;鼓励每个学生争当家庭记录员和监督员,互相监督,创造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五)督查常态化,完善考核机制

 1、区分类办根据五大项十四小项每星期对小区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积极整改,对于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列入年度考核。

 2、区召开了五次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完善和印发对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和招标公司的考核暂行办法和细则;每月印发工作月报,对典型和积极做法进行宣传和报道。

 (六)落实拒收制度,倒逼分类成效

 1、区计划对五个中转站进行改造升级,增设厨余垃圾分拣、可回收物暂存和有害垃圾暂存点,目前三个中转站已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

 2、对存在混装垃圾行为的单位或小区累计三次告知拒绝整改的拒绝收运,直至分类达标后恢复收运。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工作宣不到位,传不到心,落不到行

 垃圾分类宣传仅限于垃圾分类本身,但对于垃圾分来何用、真分假分等受到质疑,造成公众对垃圾分类的用途和目的尚未形成共识,对分类环节和处理能力尚存疑虑;分类宣传浮于表面,与倡导行为、促成习惯,仍有很大差距。

 (二)执法保障机制存在不足

 垃圾混投混装混运禁而不绝,各类扰乱市场的违规运输行为时有发生,缺乏刚性执法和监督,没有制度和法律法规保障。同时,

 (三)督办通报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对于各镇、街、主管单位考核督查不够严格,督办通报制度不够完善。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做好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严格落实市、区要求,坚决执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积极开展撤桶并点工作,督导员现场督导、破袋指导发挥作用、分类运输转运车车辆合理配置到位,提高小区居民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探索垃圾分类工作新亮点。

 (二)巩固加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学校的分类成果

 坚持常态化的检查和通报,查缺补漏,积极落实不分类不收运等措施。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

 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造势,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受益、人人参与,全民共享绿色生活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环卫收运承接能力

 提升厨余垃圾转运能力,购置厨余垃圾收运车,合理制定居民小区厨余垃圾收运方案,进一步规范中转站管理,落实准入、不分类不收运制度。

 (五)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力度。

 建立月度考核机制,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目标考核任务;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各镇街、各单位自查自纠,对于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1修正)

现在各地社区,为了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肯定都会准备一份完整的工作方案的,那么应该如何写?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的参阅。

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1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xx〕13号),按照垃圾分类要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全覆盖。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薛家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按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等;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辖区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分类覆盖率达到30%;整合优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推进垃圾分类相关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

20xx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继续扩大居民小区试点范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加快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力争建设完成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

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和标准规范基本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基本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居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辖区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人均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同比减少,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二、主要任务

坚持街道带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梳理国家及省市区现行有关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并根据新区的实际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配合区完善街道监管考核体系。

(二)完善垃圾收运体系

1、配置分类收运容器、车辆。街道和市政作业队根据居民生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按照“四分类”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的选型、采购和配置。在辖区范围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交场站、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分类垃圾桶。

2、按照全区统一要求,完成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的外观设计喷涂工作,确定各类垃圾的分类收运路线。

3、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街道和市政作业队选址建立有害垃圾临时贮存场所,针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暂存,建立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三)加快大分流体系建设,增强垃圾终端处置能力

1、加快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扩能)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餐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各区开展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餐厨垃圾的就地或相对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

2、推进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并完善大件及装修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城区大件及装修垃圾收集全覆盖。

3、配套足够的装修垃圾消纳场地。加快建设装修垃圾消纳场地建设,推进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建设。装修垃圾中可燃部分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进行焚烧处置,不可燃部分运至装修垃圾消纳场按要求进行回填、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4、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研究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品价格补贴机制,激发全社会参与回收的积极性。

5、加快建立有害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建设有害垃圾暂存设施,将有害垃圾统一送往具有有害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确保源头分类的有害垃圾得到分类运输、妥善处理。

(四)分步推进垃圾分类实施片区建设

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各区积极探索驻区内可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的相关企业,包括物业管理的高档写字楼、宾馆、饭店、综合商超、工矿企业等。到20xx年底,各区基本实现辖区内所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配套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2、以街道办事处机关、管区、岛示范区、湾社区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xx年底,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户数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总户数的70%。所有新增的垃圾分类小区、单位及公共区域在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同时,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设施设备,严格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要建立固定的宣传阵地,引导居民将厨余垃圾沥干水分后投放至其他垃圾。

(五)深化宣传教育培训,形成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

1、思想高度重视,街道大力宣传垃圾分类重要性。城市管理中心、宣教文卫中心和管区、社区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加快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中心建设,各社区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通过更多的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影响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形成示范效应。

2、抓住学校教育,小手拉大手促进垃圾紧迫性。街道通过区相关部门的教育培训,重点在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练习,让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并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各区、各单位要围绕宣传重点,确定适合的宣传引导模式,对所辖区的社区、居民小区、单位、学校等制订不同的宣传方案。

3、结合街道实际,建立垃圾分类培训制度。根据市级开展针对区级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志愿者等的集中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参观实践等方式,提高垃圾分类各层级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街道积极引导社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管区、社区要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事项。街道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统筹管理制度。建设垃圾分类专项补贴政策,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涉及的设备采购、征地拆迁、设施建设和宣传推广等予以支持;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积极探索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性资金。

(三)严格执法检查。把握好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个人以“督促、教育、责改”为主,管理责任单位以“严管、重罚”为主。采取“过程抓环节、环节抓重点、重点求规范”的执法工作思路,通过执法活动,督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以及相关企业切实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示范带头作用和主体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以“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各管区、社区组织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宣传和示范,各社区、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的宣传。通过广泛持续宣传,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

(五)提升科技水平。在智慧城市、智慧城管的大框架下,推进智慧环卫建设,建立生活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控体系,实行精准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的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2

为贯彻落实《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常福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以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健全网络、明确职责、发动群众,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以集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贸市场为重点,推进垃圾分类片区建设和集镇区垃圾分类工作。在20xx年,按照垃圾分类任务进度表时间,实现集镇区域内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住宅小区、行政村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90%。集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行业产生的餐厨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实现就地处理或与农村有机垃圾协同处理。基本建立餐厨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居民有害垃圾收运及处置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理

1、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强制分类

实现集镇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逐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就地处理或与农村有机垃圾协同处理。统筹协调,建立餐厨垃圾、有机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打造3到5个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进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规范分类行为。力争到20xx年底,集镇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2、推进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处置

落实集贸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做好有机垃圾源头分类。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必须全部纳入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处理,严禁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置。

3、拓展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配套改造和更新居民小区分类垃圾箱房,实现“容器、标识、宣传、公示、配置”五规范。全面推进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有序推进“干湿分类”,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外,将日常生活垃圾分为湿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他垃圾)。落实社区、物业等基层组织(企业)的管理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工作考核内容。年内建立不少于3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其中四分类示范小区不少于1个)。

4、完成分类片区建设任务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三个全覆盖要求,推进全域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主导责任,明确各行业指导责任,强化各单位参与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片区建设工作。

5、推进集镇区生活垃圾分类

按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快推进集镇区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集镇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配套完善集镇区主要道路沿线、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加快推进集镇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至20xx年底,集镇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90%。

6、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有机垃圾就地处置

进一步完善农村分类投放设施,通过入户宣传、积分兑换、福利挂钩、红黑榜、纳入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快提质扩面。抓好农村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完善农村有机垃圾收、运、处信息化管理体系。鼓励对现有的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将餐厨垃圾与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农户有机垃圾、蔬菜大棚种植垃圾等进行协同处置。加强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运行管理,提高处理站运行负荷,提升有机垃圾分类减量成效。完善分级考核经费挂钩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有机肥推广应用。到20xx年底,以行政村为单位农村分类覆盖率达100%。

(二)推进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1、加快完善分类收运体系

配套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建立分类收运专门队伍,统一收运车辆外观与标识,便于管理和社会监督。对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建立“首次告知整改,再次整改后收运;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的倒逼机制。对拒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的物业企业,与信用评价挂钩。加强分类收运单位、作业人员管理,形成“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的分类收运机制。实行混装混运有奖举报,对环卫收运单位混装混运情况进行处罚,屡教不改的实行市场退出。

2、全面推进大分流体系建设

根据街道实际,单独建设或与其他板块协同建设有一定规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点,用于大件垃圾拆解、居民有害垃圾集中暂存、可回收物集中堆放和分拣等。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协同”体系建设,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加快建立就地处理和相对集中处理相结合,焚烧处理作为应急和托底的餐厨垃圾处理模式。加快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所建设,落实集贸市场主体责任,建立收运体系,全面实现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或就近协同处置。提升园林绿化垃圾处置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园林绿化垃圾破碎站点和集中处置点,建立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至20XX年底,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居民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置体系。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1、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以村和社区为基点,面向居民村民,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通过政务微信,户外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市民讲堂、志愿者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小区、户外宣传阵地的示范带头作用,普及分类知识,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分类工,为垃圾分类的逐步推广打造坚实基础。

2、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将垃圾分类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内容和各类文明创建及示范评选标准,并占较高权重分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责,组织和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争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践者、宣讲者、推动者、监督者。发挥居民区党组织牵头组织实施作用,推动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各类志愿者作用,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劝导工作,招募一批垃圾分类宣讲志愿者,进学校、社区及单位开展专题宣讲。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员、志愿者进学校、社区及单位宣传活动,同时按上级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使垃圾分类知识家喻户晓。

3、多层面开展分类知识专项培训

建立多级垃圾分类培训制度,街道由卫生管理科负责,每年两次,面向部门、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开展垃圾分类集中培训。重点加强对垃圾分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志愿人员、督导人员等的专业培训,提升垃圾分类整体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单位、各部门、各行政村、各社区要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来抓,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力度,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成立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担组长,分管领导等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设立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社区(行政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人力保障。

(二)强化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3

为认真落实xxx号文件,全面提高xx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垃圾资源综合利用。

一、总体要求

xx小区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单位之一,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xx区生态文明办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xx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管理,坚持注重实效,着力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试点阶段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夯实垃圾分类基础

xx重点抓好住宅小区、主次干道和综合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做到垃圾分类工作与“美丽乡村”创建、示范道路(小区)创建、环境长效管理有机结合。

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基本情况

(一)前期准备

1、建立xx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xxx。

2、在试点小区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xx次,发放宣传品xx余份。使居民知晓率达到100%。

(二)制订方案,健全机构

xx社区作为先行试点社区,按照要求对垃圾分类工作做统一部署,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按照垃圾分类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制订了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以及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管理标准等一系列制度,确保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着力宣传,营造氛围

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社区居民的支持,为了营造试点,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利用宣传栏、宣传展板、xx等介绍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提高全员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四)注重实效,有序实施

按照实施方案,xx广场计划发放分类垃圾亭xx个,分类垃圾桶xx组;xx发放分类垃圾亭xx个,分类垃圾桶x组;x发放分类垃圾亭x个,分类垃圾桶xx组。xx月下旬将购买垃圾亭、垃圾桶的申请报告递交至xx,预计x月初资金落实到位,分类垃圾配置也及时安装到位。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综合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路施工,装饰装修房屋等所产生的渣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公安、资源规划、发改、交通、住建、水行政、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接受城市管理部门指导,对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无害化、再利用、资源化和产生者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扶持和发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加强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应用,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水平。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第二章 建筑垃圾排放第七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处置。第八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向建筑垃圾产生地所在区县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关部门核发批准建设的相关文件;

(二)建筑垃圾排放量及核算的相关资料;

(三)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包括建筑垃圾的分类,排放地点、数量,运输路线,消纳地点,回收利用等事项。第九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与持有《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运输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运输单位和个人运输。第十条 排放建筑垃圾的施工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设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围蔽设施;

(二)出口道路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并有效使用;

(三)设置洗车槽和沉淀池并有效使用;

(四)采取措施避免扬尘,拆除建筑物应当采取喷淋除尘措施并设置立体式遮挡尘土防护设施;

(五)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因施工场地限制,无法达到前款第三项条件的,经所在区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其他相应措施。第十一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建筑垃圾排放管理人员,监督建筑垃圾装载,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整洁出场。第十二条 在城市道路进行管线铺设、道路开挖、管道清污等施工作业的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采取有效保洁措施,按照市政工程围蔽标准,隔离作业,施工完成后二十四小时内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第十三条 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施工排放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险情、灾情消除后二十四小时内书面报告所在区县城市管理部门。第十四条 个人住宅装饰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袋装收集、定点投放。禁止随意倾倒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应当接受所在区县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在辖区内设置围蔽的个人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临时堆放点或者收集容器,并组织集中清运。第三章 建筑垃圾运输第十五条 建筑垃圾运输人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全管理、驾驶人培训、车辆清运规范服务制度,加强车辆维修养护,保证运输安全规范。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建筑垃圾运输人应当向市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书面承诺和工商营业执照;

(二)运输车辆总核定载质量达到五百吨以上的证明文件;

(三)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车辆停放场地、维修保养场所的证明文件;

(四)运输车辆的《机动车辆行驶证》和《车辆营运证》;

(五)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以外的区县建筑垃圾运输人申请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委托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办理。

清理建筑垃圾开票怎么开,属于哪一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促进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和含义)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减量减排、循环利用,收集、运输、中转、分拣、消纳等处置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建筑垃圾包括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建设工程垃圾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或者拆除等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装修垃圾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无需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和其他废弃物。第三条 (处理原则)

建筑垃圾处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理责任”的原则。第四条 (管理部门)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处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理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垃圾中的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的管理工作。

市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本市发展改革、交通、公安、规划国土、经济信息化、海事、水务、物价、质量技监、环保、民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第五条 (属地管理)

区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理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工作的领导。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理的源头管理以及协同配合工作。

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第六条 (分类处理)

建筑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分类处理:

(一)工程渣土,进入消纳场所进行消纳;

(二)泥浆,进入泥浆预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后,进入消纳场所进行消纳;

(三)装修垃圾和拆除工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经分拣后进入消纳场所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消纳、利用;

(四)建筑废弃混凝土,进入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利用。第七条 (信息系统建设)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城管执法部门,建立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将与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有关的信息纳入信息系统。第八条 (信用管理)

相关单位违反本规定的,市绿化市容、住房城乡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相关失信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第九条 (行业自律)

本市建设、施工、市容环卫等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督促本协会的会员单位加强建筑垃圾处理活动的管理;对违反自律规范的会员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自律惩戒措施。第二章 源头减量与资源循环利用第十条 (源头减量减排)

本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房、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促进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

本市鼓励通过完善建设规划标高、堆坡造景、低洼填平等就地利用方式,以及施工单位采取道路废弃沥青混合料再生、泥浆干化、泥沙分离等施工工艺,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

采用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源头减量减排措施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划、环保等方面的规定。第十一条 (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使用)

本市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明确产品使用的范围、比例和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无强制使用要求的,鼓励优先予以使用。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标准,对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实行备案管理,并建立产品目录。

垃圾清运是指垃圾的收集和运输。清运各种垃圾,如社区生活垃圾清运、建筑垃圾清运、渣土清运,同时对公司、企业、工厂、商场、酒店、建筑工地、学校、娱乐场所、培训中心等场所进行垃圾清运。

1、垃圾清运,若是“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的,营改增后可按相关税目开票纳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可到国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税票。

3、营改增前,该项业务适用营业税税目“交通运输业——装卸搬运”。

4、营改增后,计税方法是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3%)。

概念

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 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

按产生源分类,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泥浆等;按组成成分分类,建筑垃圾中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泥浆、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

建筑垃圾是指在工程中由于人为或者自然等原因产生的建筑废料,包括废渣土、弃土、淤泥以及弃料等。

这些材料对于建筑本身而言是没有任何帮助的,但却是在建筑的过程中产生的物质,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这样才能够达到理想的工程项目建设,正因为是一个整体的过程,所以其环节的考虑是更重要的。